应急管理部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医药生产企业安全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特此留言,希望可以得到解惑。 我们司是一家中成药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中药提取和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乙醇无重大危险源。生产过程为物理过程,产品为药品,无危险化学品。目前归危化监管,监管要求与危化相同,一定程度增加了企业负担,医药企业是否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的特性,分为危化监管和工贸行业监管?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危险化学品,地方不管是按照工贸企业还是危化企业进行安全监管,都应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规定。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