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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经费提取疑问的咨询2019-12-30
咨询描述

尊敬的应急管理部领导,您们好!我是某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安全经费的提取上有两个疑问,特向贵部咨询。1、“(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一项中,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维修保养费用、驾驶员工资、参加公司集中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时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人员食宿费是否可提取?2、为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而发放的奖金是否可以列安全费用?谢谢!盼复!

咨询日期: 2019-12-30



答复内容

1.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用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可以在安全费用列支,驾驶员工资不可以列支。 2.企业举办安全教育培训发生的车辆过路费、人员食宿费用可以列支。如果是职工个人赴培训地点发生的费用,应该按照单位的财务规定办理。 3.企业为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而发放的奖金不可以列安全费用支出。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规划财务司
答复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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