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起重信号工安全教育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5月01日

教育内容:
        1.从事信号指挥的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安全帽、安全带、指挥旗、口哨、对讲机齐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3.信号工每天作业前,先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及U型环,确定吊物已经栓牢固,吊点已经选好,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不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信号工指挥时必须集中精神,保证其他辅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吊车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的钢筋及其他吊物堆放整齐、稳起稳落、落吊全过程的安全。吊装前,必须先观察周边的环境,保证吊装半径内无任何人员作业。
        5.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严禁疲劳作业,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上岗,严禁一边作业一边抽烟。
        6.熟悉起重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旗语手势,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7.必须了解吊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8.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9.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作业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吸烟、吃东西,时刻注意起重机的运转、吊物情况。严禁出现玩手机、游戏、擅自离开岗位等现象。
        10.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旗语或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与旗语、手势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11.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不可站在易受碰撞、磕碰、难躲避,易受伤害,无防护设施的墙顶边缘等危险部位。
        12.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其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稳定性、吊物捆绑的牢固性、吊索具受理后的状态等,发现超重、吊索打扭、钩挂不牢、索具受力偏向、吊点不当、吊物松垮及其他疑问时,立即放下处理,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13.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司机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吊运。
        14.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5.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少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米。
        16.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指挥人员要求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指挥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7.信号工要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②信号不清楚不准吊;③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⑥斜拉斜牵物不准吊;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⑧小零散物料无容器不准吊;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