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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有关规定,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做好台账管理相关工作,我部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