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下列人员: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司机、起重机司机、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定期身体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作业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要做到100%参加体检。
2 由资产运营部与厂(公司)卫生处共同确定体检日期。
3 资产运营部提前发出通知,由各单位安全员在指定日期组织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到卫生处进行体检。
4 体检后的表格交回卫生处。
5 对体检中发现的身体异常人员由资产运营部报人力资源部。
6 对新调入或变换工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本单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资产运营部,由本单位安全员带领其到卫生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