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10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发 文 号:京政容发〔2011〕46号
发布单位: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8-10
实施日期:2011-09-01

  (四)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1、根据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制定本地区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
  2、督促辖区内燃气企业和公服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辖区内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燃气安全检查,参与市或区县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作好辖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分析燃气安全形势;
  4、组织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安全培训、宣传工作,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政府和组织做好燃气设施的安全防护和用户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辖区燃气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燃气事故的抢修,参与对本辖区发生的一般燃气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6、负责本辖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

  第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

  (一)企业依法经营活动情况。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企业取得燃气许可证;
  3、企业需要取得的其它相关资质。

  (二)企业的安全组织保障体系情况。
  1、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

  (三)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宣传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应具备燃气安全资格证书;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企业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
  4、企业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

  (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设备设施维修维护、隐患排查、应急值守、消防、防雷电制度等;
  2、特种设备建档且定期检测检验;
  3、从业人员按规定标准正确佩带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五)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1、燃气厂、站设施、瓶库实瓶存放量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
  2、瓶库所有电器设备、线路按防爆设置;
  3、直接对外固定通讯设施完好、畅通;
  4、设置公平秤和查漏工具,定期检验;
  5、消防、防雷设施完好,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6、建立气瓶入库、出站记录、销售台帐及报表;
  7、厂站安全警示悬挂醒目。

  (六)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七)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1、制订有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
  3、应急物资、器材准备充足;
  4、应急预案、队伍演练充分;
  5、燃气事故处置及时准确;
  6、燃气事故报告及时;

  (八)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
  1、建立用户档案;
  2、用户安全宣传落实;
  3、定期进行用户安全巡检;
  4、报修电话畅通;
  5、与公服用户、自管户签订供应合同。

  (九)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2、安全检查记录完整;

  (十)安全形势分析情况 
  1、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2、安全形势分析记录完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