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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排迁安全监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3月21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各种地下管线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专项保护方案,以及管道损坏应急预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批。建立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作业队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选用技术水平过硬的机械操作人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二、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调查,对线路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保护,加固工作,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机械行进路线应避开已标明地下管线位置。

三、机械开挖部位有专人指挥,地下管线位置安全距离外,洒石灰线,线内严禁机械作业,避免管道两侧土体受到挤压而损坏管道。

四、管线沟槽临边要求做好安全警示及临边防护,沟槽做好排水措施。

五、管线周围及上下2米范围内采用人工薄层轻挖,不得使用机械挖掘,管道暴露后采取临时保护加固措施,随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六、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直接操作人员做好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对开槽发现的没有标明的地下管线,或虽有竣工资料,但管线位置、走向与实际不符时或无法判断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管线协调部门及权属单位,在有关单位人员现场监护并采取保护或排迁后方可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小心操作,挖掘动作不宜过大,杜绝盲目施工。

七、做好管线排迁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分析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交底,做好应急准备。发生管线事故应及时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管道维修单位到现场抢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现场警戒,专人看守。

八、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野蛮操作违章作业及时要求整改、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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