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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31日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同生安平煤业“3.2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运城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夏交发〔2016〕4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火灾事故,防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县道路运输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5月26日至9月30日
        检查范围:所机关,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相关业务生产经营单位和营运客车。
        三、检查内容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县交通运输局和所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狠抓落实,深入开展道路运输系统安全大检查,深度彻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或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等安全隐患,线路安装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管理规定和是否有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营运客车灭火器是否配备到位、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
        (二)检查行业领域内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自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重点检查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疏散预案、防火巡查记录完善情况,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器材,强化消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灭火救援演练等。
        四、工作步骤
        各企业套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9月10日前为全面检查阶段,各站室、企业要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准备工作;9月20日前为总结考核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站室、道路运输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抽查,要全程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站室、道路运输企业要把消防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及“反三违”专项行动相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检查要上下同步,督促检查和企业自查要同步开展,全面抓好各自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明确责任,全面检查。各站室要按照监管职责进行全面检查,同时采取“双随机”方式,对企业开展的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岗位全面细致进行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治理各类“认不清”、“想不到”的问题。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各站室要确定具体监管人员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性质恶劣的,要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切实起到震慑作用,确保大检查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道路运输企业要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8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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