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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26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辉南县教育局转发《辉南县教育系统深入推进春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传达和落实教育局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构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的消防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校园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师生和校园财产安全。
        二、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组  长:张喜友(校长)(联系电话:13944573095)
        副组长:马  明(联系电话:13894579603)
        组  员:许丽华(联系电话:13766178525)
                王嘉成(联系电话:13258746206)
                万维奇(联系电话:13258765818)
                华芳丽(联系电话:13258765168)
                吕凤军(联系电话:13694411188)
                马洪奎(联系电话:18626561985)
                陈贵全(联系电话:13258766709)
        三、 时间安排
        2013年4月28日召开全体教师动员大会,制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消防责任,教师签署消防责任书,各班级给学生发放春季防火宣传单。4月28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计划地整治火灾隐患,努力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排查情况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整改、有复查、有验收。规定在5月24日前做好消防隐患整改检查验收。
        四、 工作重点
        以校园四周、教学班级、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进行重点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学校内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检查,同时在全校范围内组建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在校园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设置消防安全员和消防监督员,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完善各项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将防火知识教育列入安全教育计划,并通过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全面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疏散演练。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器材配备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运行。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加强校内用火安全管理,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生产活动需要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我校成立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学校是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岗位责任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内部管理,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及时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因领导不力、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强化检查督导。
        总之,工作中我校将随时查漏补缺,确保消防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中央堡小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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