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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及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19日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商洛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洛安委办发(2012)11号文件《关于印发洛南县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安监发(2012)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管理,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和露天采石场,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预防和歇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矿山企业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六必须六禁止”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之规定,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防范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全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落实实责任,强化监管,努力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及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全镇非煤矿山及露天采石场不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三)、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四)、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七)开展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天,即自2012年4月10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朋10日至15日)为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阶段。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25日)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30日)为跟踪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总结阶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有效形式。镇政府成立了以郑镇长为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等单位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高度重视,扎实安排,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各企业要把落实安全生产新政策作为今年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力推动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力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采石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三)强化培训教育,堤升管理水平。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引导全体从业人员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金属非金属矿山管理规程》,加强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坚决克服和纠正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现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生产、非法建设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要落实企业主管人和单位包抓整改的责任,定期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

 

                             灵口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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