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周市长2012年5月3日在海岱镇召开的东南片区煤炭安全生产现场办公会议及5月8日在宝山镇召开的全市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东山镇人民政府文件东政发【2012】10号文关于印发《东山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把各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到位,促进我矿实现安全生产,我矿于2012年5月12日组织矿领导对井下现场全面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我矿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二、整治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氛围;三是不断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提升矿井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基础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四是全面落实“4445”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五个方面的意识,牢固树立五种思想;五是规范生产秩序,符合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组织领导
1、煤矿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邱学虎(矿长)
副组长:邱光祝(安全副矿长)
成 员:徐祥攀、胡朝猛、涨进先、邱学茂、黄应中、邱学界、邱学帮、李在先、邱光奎。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组,邱学虎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工作,邱光祝负责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和各阶段总结材料的上报。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1、矿井“六证”必须齐全且合法有效;
2、必须杜绝“三超”(即: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3、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系统布置,严禁出现多系统开采现象。
4、全面治理打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二)通风瓦斯整治工作
1.通风系统方面
(1)矿井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合理、完善、可靠。
(2)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和使用不合理的串联风、下行风。
(3)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进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落区,必须保证不出现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和采空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4)矿井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且配备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房必须有主扇司机24小时值班,并有主要通风机运行记录及检维修记录,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5)矿井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供电;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由专职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切实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做到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设合理,风筒吊挂平直,实现专人管理。
(6)密闭、风门、风窗、风桥等设施的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密闭要掏槽抹面,做到牢固不漏风,密闭内有水的要设反水池或导水管。密闭前要设立栅栏、警标、瓦斯牌板,确保无瓦斯积集;风门成组设置,必须装有正反向风门且实现联锁,人行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风桥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用风帘作调节风门或挡风墙。
(7)矿井每一进风和回风井必须建立永久测风站,测风站建在进、回风井口30米以内的直线巷道中;煤矿井下各类巷道、各作业地点必须建立临时测风站,严格执行测分风制度进行合理配风,并有测分风记录。
(8)矿井通风设施、设备安设合理、齐全、完好,建立完善矿井通风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以上几项工作总体由徐祥攀负责落实,采煤一队邱学帮、采煤二队李在先负责落实处理。
2、瓦斯治理方面
(1)矿井必须实现“瓦检仪、报警仪、瓦斯监测监控”三同时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瓦检仪、报警仪完好。
(2)煤矿必须按要求配足监控系统值机员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