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本职工作和单位利益不受影响。
我特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大队的有关私家车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安全行车。
二、不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机动车辆登记注册和相关证件、手续等。如有违反,本人同意按照油田、单位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严格遵守单位关于不准假是私人机动车辆从事生产和公务活动的规定(上井或私车公干)。如有违反,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和行为,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我本人自负。
四、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班,应将车辆停放在大队提供的停车场所内,保证做到不乱停乱放,停车期间车辆发生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我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若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我本人自负。若造成本人伤亡不符合工伤办理条 件的,保证本人和家人、亲属不到单位无理取闹。
六、若因私人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责任和经济损失的,由我本人自行承担。若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等,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七、若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主动将事故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因事故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至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对现有车辆进行转让或新购车辆,保证办理完相关法定登记手续后在2天内到大队办理相关登记和注销手续,并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管理。新购车辆的本承诺书自动延续有效。
九、本人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该承诺书自动失效。
十、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大队、二级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字:(章、手印)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