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在现场从事电源箱安装接线、施工用电布置工作的作业人员)
作为一名电工,参与广西防城港核电厂施工道路二期工程建设,我确认自己的身体条件满足工作要求,我将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我承诺做到以下各项事宜:
1、 进入施工现场后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 不打赤脚和不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 不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不酒后进行作业。
4、 上班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带电进行作业。
5、 对所管理的配电箱进行上锁和标识。
6、 检修和维护线路时,挂好“禁止合闸”牌,并要求设置监护人。
7、 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过往车辆。
8、 准时参加班组安全站班会。
9、 接受联合体项目部的安全奖励和处罚。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