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导航:安全管理网>> 文档应用>> 责任书>>正文

农村小学学生接送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28日

责任人:甲方(中心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我校(甲方)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如下接送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学校作息时间:
上午:7:30—11:50(校门开放时间为7:20,不要提前来校。)
下午: 13:40—16:30(校门开放时间为13:40,不要提前来校。)
二、甲方责任:
1、严格执行《中心小学作息时间安排》,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作息时间如有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作息时间安排,负责做到接第一个孩子上学,送最后一个孩子离开学校。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配合甲方做好孩子的交接工作。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乙方须在上学时间内送孩子到校,在放学时间内接孩子离校。
3、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4、监护人有义务和责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学习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
5、监护人要学习、了解交通安全常识,熟悉交通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交通榜样。
6、孩子上、放学途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应牵好孩子,不闯红灯,须在人行道、斑马线上行走,没有人行道一律靠道路右边行走,不得在公路上和街道上玩耍、嬉戏、奔跑,应主动避让来往车辆,确保孩子安全。
7、严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重病、精神异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确保孩子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8、学校要求家长一律步行接送学生,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学校不允许家长用任何交通工具(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接送学生,否则发生事故,应由家长、学生自己负责。
9、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到学校接送孩子,必须亲自将孩子交到班主任手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接送孩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监护人负责。并及时报告学校,向110、120求救。
10、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接送孩子时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应停放在校门外规定的地方。
11、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接送孩子的车辆,必须是安全合法的车辆,不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
12、家长自己联系车辆接送孩子的,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中心小学(盖章)   


乙方:
                         学生姓名:             
班    级:             
家长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