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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齐抓共管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26日

甲方:ⅹⅹ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学校、家长的各自责任,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双方特签订安全教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如下:
一、 甲方负责学生在校的安全教育,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和宣传资料,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并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二、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甲方按照预先确认的地点、时间接送学生,如果学生未能按时赶到接送点,校车最长等侯时间不超过2分钟,超过2分钟未能乘坐上校车者,烦请家长自行解决贵子女到校问题。(请家长务必提醒子女:没乘坐上校车,必须让孩子先回家,一定不能走路来校,确保孩子的安全。)
三、 学生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情。
四、 乙方负责子女在家中的安全教育、监护及人身安全,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五个不”(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不会游泳的家长和老师的带领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的规定及其它各项安全规定。
五、 甲乙双方要教育学生外出时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不要在路上追赶打闹及不钻越人行护栏和道路隔离设施,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外出旅游应有大人陪同。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严禁中小学生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
六、 特殊体质二申报: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备案(班主任处),便于老师安排教育活动时予以照顾,否则该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校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监护人自负。
七、 防范意识五树立:1、根据孩子年龄特点,教给孩子怎样防火、防电、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于未然。2、告诫子女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遇到心存不良的人纠缠,要设法跑到人多处大声呼救或打“110”求救。3、加强对孩子校外时间的监护,特别是夜晚时间,不要让孩子单独出门或外宿。4、遇到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5、不要让子女在外购买零食或过期变质变味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 行为规范六禁止“1、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2、禁止上学、放学途中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需外出要经过家长同意。3、禁止玩电、玩火、玩水、攀墙爬树做危险性游戏。4、禁止进入“三室两厅”和网吧。6、禁止子女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
九、 学生安全责任明: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学生在校安全的监管力度,学生在校出现意外事故,遵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家长是该学生的监护人,应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力度。
十、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ⅹⅹⅹ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签名):
ⅹ年ⅹ月ⅹ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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