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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岗位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01日

甲方(用人单位):青河县岩华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公共场所的安全性,明确安全责任,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就本责任书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2015年  月  日零时至2015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现雇佣乙方在安全员岗位工作,遵守和享受以下条款:

1、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1、努力学习安全员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岗位、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按安全员岗位作业指导书、班组安全检查、检修、作业、危险源检查控制流程进行工作。
1.3、班前、班后对人员和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5、发生事故立即向有关领导或班组专职安全员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1.6、学习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例,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意识,并严格遵守。
1.7、熟识和掌握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各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活动。
1.8、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公司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弃置不用,或随意丢弃。
1.9、进入生产现场不准赤脚或穿拖鞋、不准裸露身体、穿飘带衣服。班前四小时内及班中不准饮酒。进入生产、维修作业区内必须戴好安全帽、着安全防护鞋。
1.10、实施作业前必须对所用设备和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使用。在作业过程中,严格督促作业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环境防护措施,避免意外伤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下班前、作业项目完成后,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11、在明火及高温作业区严禁用汽油、酒精及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机具,在作业中使用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并做好防火措施;在禁火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需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实施;严禁在非吸烟区内吸烟。
1.12、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13发生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或发现隐患时,必须及时向车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护事故现场,按要求参加调查分析会,落实整改措施。
1.14、有权拒绝危及安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违章作业的指令,对此可越级向公司报告。
1.15、维护并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拒绝执行任何损害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清洁的行为,确保个人的行为不对公司安全产生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
1.1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职责
2.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
2.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2.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器材。
2.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2.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   2.8对本岗位1级、2级、3级、4级危险源进行检查控制,出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无法处理的立即汇报组长。
2.9  对于各项检修作业或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不违规作业。
三、安全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           0起
2、从业人员因工轻伤、重伤事故     0起
3、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0起
4、轻伤负伤率                     0起
5、紧急状态时应急预案启动率       100%
四、安全控制指标考核
1、安全员发生因工重伤事故(1人/起),罚款500元,提出通报批评;
2、安全员发生因工轻伤事故(包括个人违章造成的轻伤事故)0起,每发生(1人/起)罚款200元,提出通报批评;
3、因个人违章指挥造成他人工伤的给予300元处罚;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爆燃事故每发生一起,罚款200元,提出通报批评;
五、对已签定《安全责任书》并能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方可上岗,凡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一律不得上岗。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一份存档)。

甲方:青河县岩华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矿长: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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