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垃圾车辆的安全使用,确保正常的作业安全,驾驶员与单位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此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
1、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二、牢固树立服务思想,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派,听从指挥。不准出私车,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三、车辆和随车垃圾、垃圾上车员由驾驶员负责。
四、爱护车辆,坚持“三检”制度,上下班前后、出车前、归来后细心检查,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加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五、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六、严禁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七、汽车修理,必须经领导同意到指定修配厂进行修理。
八、驾驶员要待垃圾上车员下车后方可移动、驾驶车辆,坚决杜绝上车人员还在车上就移动、驾驶车辆。如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九、驾驶员要严格要求垃圾上车员在工作中认真仔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十、如出了交通事故,绝不能逃离现场,迅速向当地交警报案,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处理,并向单位责任人及保险公司报案。
十一、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法规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且有经济损失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因正常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最后对驾驶员责任认定,由单位协调处理并按照处罚条例处罚。
2、个人因交通违章,缴纳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单位一份,驾驶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单位(签章): 驾驶员: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