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金湖县陈桥镇新农幼儿园新建项目(项目负责人)
乙方: (钢筋班组长)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化行业职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落实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甲方责任:
1、领导和管理好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班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班组入场操作前,项目部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严格监督执行。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班组处理解决,不留安全隐患。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未戴安全帽罚款100元。班组长未戴安全帽罚款200元)
2、班组人员应经常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遵守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项目部的各项安全活动。
4、对于项目部提供的工作设施、临时防护,不得任意拆处。如发现处罚200一次。
5、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违者处罚100一次,脚手架上不得存放任何材料违者处罚200一次。
6、钢筋工必须熟练操作各机械设备,钢筋加工场地必须按钢筋的不同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钢筋场地清洁。
7、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要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8、作业人员不得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人次,经项目部处罚后并退出施工现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