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 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配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实现,消灭井下运输事故,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175号)的要求,针对辖区煤矿井下运输装备及管理的具体现状,经研究,分局决定在辖区 煤矿开展井下运输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 织领导
为确保辖区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分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郭守军 成 员: 孟令启、赵小柿 、王其国
二、专项整治活动目标
1、杜绝运 输死亡事故;消灭非伤亡运输事故。
2、运输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100 %;大型固定运输机电设备达到台台完好;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达100%, 安全设施安装使用、合格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分局部署围绕专项整治目标,参照《井下运输安全安全设施监察标准》,深入排查井下机电运 输设备在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发现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第二阶段:检查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 由分局组织三个监察组进行监察。
四、专项整治活动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井下主运皮带、机车架空线、电机车、斜坡轨道运输和大型乘人设备、运输设备的供电 系统、采区皮带运输线和井下安全设施为重点。一是完善胶带运输保护措施,消灭重大胶带事故;二是整改机车架空线、电机车使用完好达到规定要求,消除架空线 和电机车事故隐患;三是完善倾斜井巷内“一坡三档”和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消灭重大运输事故;四是解决采区内设备带病运转,彻底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现 象。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是根据 辖区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国近期运输事故上升的实际情况,为从根本上遏制零打碎敲事故多发势头,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项整 治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深入细致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带病运转的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解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分局对监察发现存在 的重大隐患将严格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3、加大培训,提高素质。各煤炭企业要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职工安全知识教 育,提高机电运输职工素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安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伤亡。
附件:《井下运输安全设施监察标准》。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