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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稿

作者:陈志宇  来源:资阳支队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战友:
    大家好!今天我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公共娱乐场所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场所内的员工。那么今天我主要分三个方面来讲,第一个方面是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防火要求,第二个是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第三个是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如何履职。
一、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防火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2.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防火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3. 公共娱乐场所的设置
(一)设置位置、防火间距、耐火等级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在公共娱乐场所的上面、下面或毗邻位置,不准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和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公共娱乐场所在建设时,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一般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之间应留有不少于50m的防火间距。建筑物本身不宜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二)防火分隔
    一般利用隔墙、防火门等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来达到防火效果
(三)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四)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2.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楼梯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4.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4、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
(一)疏散出口及门的要求
   1.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应当根据人流情况合理设置,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2.公共娱乐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m。紧靠门口1.4m以内不应设置踏步。同时,太平门不准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3.为确保安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室外疏散小巷的宽度不应小于3m。为了保证灭火时的需要,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等建筑四周,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二)疏散走道的布置
     在布置公共娱乐场所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距不小于90cm时,可增至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三)应急照明
  1.在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上,应设置必要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便火灾时引导观众沿着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小于20min。
    2.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0m。为了便于管理和防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玻璃或其他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二、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1.改建在居民建筑物内
2.安全出口数量少,疏散通道不畅
3.可燃、易燃物品多,火灾荷载大
4.制度不健全,素质不高
公共娱乐场所带来的火灾危害
  1.2014年12月15日河南新乡ktv因暖气机烤爆空气清新剂,工作人员处理不当,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该KTV法人代表孔维凯已被警方控制。
  2. 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火灾是由于舞台上燃放烟火所致,逃生通道狭窄造成惨剧,已行政拘留事故责任人14人。
3. 北京时间2009年12月5日凌晨4点15分,俄罗斯彼尔姆边疆区首府彼尔姆市的“瘸腿马”夜总会因燃放冷烟花造成严重火灾, 造成152人死亡。
4. 2013年1月27日,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圣玛丽亚市中心一家名为“接吻”的夜总会,因在舞台上演出的一个乐队的成员燃放焰火时引燃了屋顶的隔音材料导致发生严重火灾,由于该夜总会只有一个安全出口,造成严重踩踏事故,致245人死亡 。
2002年12月1日,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一家夜总会起火,大约50人丧生。   
2003年2月20日,美国罗得岛州西沃威克市一家夜总会在一支重金属乐队演出时燃放焰火触发火灾,将近100人丧生。
2004年12月30日,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家夜总会起火,原因为新年庆祝活动中燃放焰火,190多人丧生。
2009年1月1日,泰国首都曼谷一家夜总会新年庆祝活动中发生火灾,60多人丧生。
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如何履职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2.确定本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批准建立义务(自愿)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持有有权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 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自愿)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公共娱乐场所,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
(一)行政处罚
1、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处罚,属于财产罚。被处罚款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3、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    责令停止施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而给予的一种处罚。责令停止使用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等行为所给予的一种处罚。
(二)刑事处罚
1、失火罪与放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适用本条规定。
2、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重视安全,珍惜生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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