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9 年,前身是安徽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是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相配套的技术性、服务性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以促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科技进步为建院宗旨。安徽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安徽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我院对外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四大品牌。
1996 年机构改革时,省编办核定我院人员编制30 人。现有在职人员30 人,聘用人员10 人,其中高级职称7 人,中级职称14 人;在工程技术人员中,获得评价师资格25 人,其中一级评价师7 人,二级评价师14 人,三级评价师4 人。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8 人。目前我院内设机构有:院办公室、院总工程师办公室、安全评价技术中心、安全工程技术研究所、安全信息情报研究所、安全技术学术委员会。挂靠单位有安徽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安徽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安徽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我院现有办公用房850 平方米,另外,租赁实验室用房500 平方米,开办资金1249万元,现有固定资产600 万元;省局依托我院建立的安全技术支撑中心,国家、省两级财政及省科技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投入406 万元购置了检测检验所用的通用和专用设备和仪器60 台(套),为我省安全生产从定性分析走向更加科学的定量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还建有藏书近万册的图书资料室,我院的技术档案管理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初具规模。在软硬件设施上满足了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和安全技术应用工作的需要。按省编办的职能设置,我院主要开展安全理论与安全技术应用研究,为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承担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设立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分级,促进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化;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分级,为监管监控决策提供依据;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现状评估、评价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 号)精神,为更好地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为实现本质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协助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和技术分析,查明原因,做出科学的定量或定性的结论。监督检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使劳动者生命的最后保障线安全可靠;对全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分类与登记注册,为重、特大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开展企业作业岗位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搜集整理安全生产信息情报,为社会大众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工程技术咨询。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院已逐步走上现代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先后制定了《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管理手册》、《安徽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质量管理手册》、《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质量管理手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质量管理手册》。2009 年10 月1 日《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令)实施以后,我院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 号)精神,按照《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内容,根据2011 年院内部审核和省局年度评审提出的问题,2012 年元月先后修订了我院《安全评价质量管理手册》B 版(AKY-ZN-2012)、《安全评价质量控制程序》B版(AKY-KZ-2012)、《安全评价作业指导书》B 版(AKY-ZD-2012)。为规范我院安全评价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有序的开展各项安全技术工作提供保障。强有力的管理,增强了我院的整体实力。
我院还建立了近20 人的技术专家库。安全评价人员及技术人员的专业门类齐全,配置完整,符合申请新修订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 号)附件一“安全评价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规定的一类2、4;二类:7、9、11、12、14、15、17、18、19 的安全评价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