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煤矿总公司成立于1983年,先后隶属于原能源部、煤炭工业部。由于我公司长期具有对地方煤矿(国营及乡镇)煤矿的管理职能,在机构设置方面有审查新建项目的计划处、基建财务处,有审查改扩建项目的生产处,在较长的时间里一直都设有煤矿安全监察局,聚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煤矿技术、管理人员。1993年12月,原煤炭工业部将我公司行业管理职能划归有关司局,我公司主要任务转变为生产经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2年9月授予我公司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此后我公司先后在北京市、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湖北省、辽宁省等地区对225个煤矿进行了煤矿安全评价(评估),期中完成21个煤矿的安全预评价、14个煤矿的安全验收评价、59个煤矿的安全现状评价和131个煤矿的安全程度评估,向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提交煤矿整合开采方案35份。2007年4月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授予我公司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此后在北京市完成17个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15个煤矿的安全现状评价。2010年4月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通过形式审查和现场审查再次授予我公司乙级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通过几年的安全评价实践工作,我公司安全评价专业人员和专家队伍得到锻炼,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和过程控制体系,具备了承担各类煤矿的各种安全评价业务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