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扬尘管控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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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1. 编制说明及依据........................................................ 1
2. 工程概况.............................................................. 1
3. 防尘领导小组及组织框架................................................ 1
3.1 组织机构图........................................................ 1
3.2 领导小组人员...................................................... 2
3.3 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2
3.4 扬尘因素辨识...................................................... 3
4.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3
4.1 基础设施日常管理.................................................. 3
4.2 阶段性管理........................................................ 8
4.3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10
5. 扬尘预警响应预案..................................................... 11
5.1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11
5.2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11
5.3 应急响应流程..................................................... 12
1、《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
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0号)
6、《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90号)
7、《关于迅速采取措施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扬大气联发〔2018〕30号)
8、扬建管(2017)27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工作的通知》
9、施工蓝图、合同、施工组织设计
序号 | 项目 | 名称 |
1 |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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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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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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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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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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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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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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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组织机构图
3.2 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项目经理) 电话: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电话:
(技术负责人) 电话:
组 员:项目全体员工,项目部设置扬尘管控员。
3.3 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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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长/ 项目经理 | 施工现场扬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组织体系运行管理。 |
2 | 副组长/ 项目技术负责 | 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主持编制项目环境管理方案、管理规划,落实责任并组织实施;组织项目部的环境意识教育和环保措施培训。 3、组织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辨识,编制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和环境保护措施,组织环保措施交底并督促措施的落实。 |
3 | 副组长/ 安全员(扬尘专控员) | 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对项目环境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3、落实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进场工人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强化职工环境保护意识。 4、组织现场环境管理的检查和环保监测,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
4 | 副组长/ 施工员 | 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参加环保检查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防控措施,确保现场污染排放始终控制在国家及扬州市有关环保法规的允许范围内。 |
5 | 副组长/ 材料员 | 1、协助项目经理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贯彻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规定。 |
6 | 组员 | 参与整个防尘工作的管理、记录、反馈及其他的扬尘控制工作。 |
本工程扬尘管控员及联系方式:
3.4 扬尘因素辨识
项目四周为道路及规划路,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将施工作业区作为重点治理区域。施工作业区内基础施工阶段、砌筑抹灰施工阶段又易产生大量的粉尘,将对此阶段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作为重中之重。
3.5防尘工作要求
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并与主管部门联网;现场实现工地封闭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入口两侧各50米路面纳入本项目门前“三包”,保持干净整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全达标,形成施工扬尘防治长效管控机制。
施工现场出入口外侧显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开建设、施工、监理、监管单位扬尘管控责任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并对工程提进度提前介入与建设单位会商排定工程合理工期。将建设单位拨付的扬尘防治费用在内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确保专项足额投入。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制作宣传版面、座谈会、培训等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群策群力治理气氛。
施工工地现场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作业记录台帐、费用列支计划和使用清单,由扬尘专控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4.1 现场配备的防尘管控资源
序号 | 资源名称 | 数量 | 存放地点 | 备注 |
1 | 市政洒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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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扬尘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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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移动式雨雾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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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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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压水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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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沉淀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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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喷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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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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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基础设施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高度2.5m。采用定型化钢质围挡(水泥砖砌筑实心围墙,内外粉刷成白色有压顶)保证顺直、整洁和美观。按要求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50%,采用市文明办发布的公益广告通稿,能体现时代特色和人文元素,宣传画面完整、清洁、无破损。围档内侧不得堆放土方、砂石等散装物料,围挡下口应采取封闭措施,围挡外地面要采取硬化和绿化措施。
2、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和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
3、施工现场出入口内侧必须配备自动化冲洗装置(长度不低于4米),设置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等设施,同时要配备2把高压消防水枪,安排专职冲洗人员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轮、车身等进行二次冲洗。渣土运输必须按规定办理渣土处置许可和车辆通行许可,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篷布密闭措施,严禁超载。安排专人在现场盯守检查,凡是车厢密闭不严、冲洗不净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离施工现场,确保驶出车辆不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散装物料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土方开挖阶段施工的建筑工地,应制定合理的土方开挖方案,分区域进行开挖,非开挖区域应当采用密目防尘网或彩条布等材料覆盖。施工现场裸土的覆盖以透过覆盖材料看不到土方为标准。
5、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应采取封闭措施,搅拌作业场地四周应设置挡水坎,防止泥浆外溢。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整齐,无垃圾死角。
6、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垃圾清理时,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楼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物料的尘埃。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8、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测仪保证正常使用。
9、沿场内主干道,连续设置喷淋降尘装置。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载式喷雾式降尘器及洒水车进行喷雾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在脚手架、塔吊等部位安装喷淋降尘装置。实现环境监测仪与喷淋系统联动,实现自动喷淋降尘。
10、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各区域保洁工作,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持场内道路整洁湿润,并做好出入口门前“三包”,确保建筑工地大门左、右两侧各50米范围内道路干净整洁。
11、施工现场土方开挖、石材切割、市政道路铣刨、切割等作业必须配备喷雾式降尘器喷雾降尘,采取湿法作业。
12、场内市政工程含灰量10%及以上灰土、二灰碎石和水泥稳定碎石应按规定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应洒水降尘。
1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施工现场移动机械所使用的燃油必须达国Ⅱ及以上标准,严禁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
14、遇有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根据地方政府及建设局要求启动局部工序停工的扬尘防治应急响应措施。
(土方覆盖图片)
4、洗车设施和沉淀池
场地东侧共设置?个施工大门,?主出入口,设置过水池、减速带、洗车设施(冲洗台)和沉淀池,两把高压水枪、运输车有覆盖设施、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
(1)洗车经过流程
减速带、过水池 冲洗台 高压水枪 扬尘专控员验证符合 出场
洗车设施
1)洗车设施设在工地内距大门?m处,排水管沟深度不低于0.2m。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其净化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
2)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前必须在专门的洗车池进行洗车,并建立“车辆冲洗登记台帐”,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冲洗台冲洗效果图)
(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5、施工作业区保洁
(1)施工区内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工作。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1—2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2)现场建立封闭式垃圾站,现场垃圾及时清运。
(现场垃圾池、垃圾桶、楼层垃圾运输效果图)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外运的,应采取围挡、遮盖、 绿化等防尘控制措施。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现场道路文明施工和材料堆放整齐效果图)
7、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运送建筑渣土和垃圾的运输车辆,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将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渣土运输处置证》和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禁止驶入工地作业。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专控员负责关注天气预报,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保证现场文明整洁。
8、降尘系统
施工道路一侧布置喷雾降尘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拟配备?台风送式喷雾机专用于现场防治扬尘。
(雨雾炮车和喷淋效果图)
9、机械剔凿作业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其他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10、木工加工棚管理
木工加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加工棚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和管理;
(2)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3 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组长及副组长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围护阶段
(1)施工作业区域实行围档全封闭施工,由于施工作业区四周为规划路及后续待建厂房,并按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房建系统分册)要求,围墙高度设为2米。施工作业区围墙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
(围挡效果图)
(2)所搭设的脚手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2000目/100cm2),进行全封闭施工,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对破损安全网进行及时更换。做到脚手架外立面整洁、美观、规范,杆件分色油漆。
(3)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要求防护规范、严密,有警示标识。
(脚手架效果图)
2、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覆盖,不得随意开挖翻土。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3、结构施工阶段
(1)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砂浆罐或干粉砂浆围护效果图)
(2)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采用装袋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应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若使用车辆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3)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采用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装袋,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垂直运输工具运下;
(4)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4、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装饰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钢芭片,必须先进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5、室外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如开挖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5)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保洁措施,以便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出现扬尘飞沙现象,保证周边环境。
4.4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措施
1、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5.1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之间为严重污染。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2、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3、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4、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5.2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预警四级(蓝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预警三级(黄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3、预警二级(橙色)
(1)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2)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4)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5)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7)在现有“禁放”、“禁烧”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范围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
4、预警一级(红色)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7)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8)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
5.3 应急响应流程
(1)培训教育: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劳务队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对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的教育。并对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对项目部采取的不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2)预警信息获取:项目部专人负责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市环保监测中心网站等途径获取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3)预警信息的传递:安监部负责转发全市空气污染应急等级信息,各部门按分工负责空气重度污染预案措施实施。
(4)应急措施的启动:项目部安监组负责人通过市环保局网站等途径获得全市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应急的响应信息后,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下发指令及通知。张贴预警警示牌、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人根据各项限制性、强制性措施的分工组织应急措施的实施。
(5)过程检查控制:项目部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施工现场空气污染排放的检查。检查工作按照分项(控制措施)、分区(生产施工环保责任区域)执行,发现缺陷及时督落实整改。预案落实情况报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小组组长。
(6)应急状态结束:安监组从政府部门、上级单位或媒体获取预警解除信息后在1小时内通知项目各部门人员,由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解除预警,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将信息传达到所属班组及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