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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企业非法排污导致饮用水源重金属超标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5日

近期,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环保部初步认定此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今天透露,已经启动调查程序,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今年4月3日,原宜春中安实业公司在暴雨期间,集中将厂区内含有大量重金属镉、铊、砷的废液偷排入袁河,导致袁河及仙女湖镉、铊、砷超标,而仙女湖是当地的饮用水源地。由仙女湖取水的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新余市部分城区停止供水。

  据环保部介绍,事件发生后,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新余市指导当地政府开展污染源排查、应急处置和供水保障工作。截至4月10日,新余市第三水厂完成工艺改造,经卫生部门检测,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于9时左右恢复供水。4月12日,该厂备用水源引水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按照与仙女湖湖水1:3的比例进入水厂,水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实现正常供水。

  江西省环保厅13日透露,造成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污染的肇事企业是一家已关停的企业。今年3月6日至4月5日,这家企业主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从湖南衡阳等地拉来的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氯化钾、硫酸钾和海绵铟等产品,这家企业属非法生产。同时,经检测,这家企业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镉、砷、铊等有害重金属,为了规避监管,其私设约2.5公里排污管,间歇性的恶意偷排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这家企业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江西省环保厅认为,这家公司生产时间、排放污染物种类与仙女湖水体受污染的时间、污染物种类相吻合,且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与湖区污染物总量基本相符,可基本确定该企业是造成仙女湖污染的污染源。目前,环保部门已截断了该企业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产设备、原料和厂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已被宜春市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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