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宝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会议传出信息,“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建成全国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将全部持相关资格证书上岗。
安全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是安全生产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据会议提供的相关材料,“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2200万人次,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为99%、93%和96.9%;培训班组长373.8万人次,培训率为87.7%;农民工为8217.7万人次,培训率约88%。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协调部署,切实落实好安全人才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的各项任务;深化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注重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为安全生产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形成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法规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立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开展新一轮全国市、县、乡三级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做到100%覆盖;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全部持执法证上岗,专题业务培训率达到100%;“三项岗位”人员全部持相关资格证书上岗,职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此外,全国还将完善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壮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到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将达到20万人,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含安全主任)数量达到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