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救箱是存放常用急救药品或器械的专用工具。急救箱由矿统一配置,任何人不得变更或移做它用。必须保证急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二、急救箱应放置在采掘工作面范围内干燥的地点,由区队设急救员专人进行管理。急救员必须是矿红十字会会员。
三、各区队急救箱及用品应建立急救用品明细表,急救用品使用记录,急救用品检查记录,做到班班交接(交接内容:数量、性能)
四、急救员必须了解急救物品性能及保养方法。急救药品只有在作业人员发生外伤、电气灼伤等人身伤害事故时方可取用,不得挪用他用。
五、急救药品取用前应查看药品说明书,明确药品或器械的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剂量后方可使用。处方类药品使用前应具备专业医护人员开具的处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六、药品或器械取用后应填写《急救药品使用记录》,并填写取用的原因,人员、时间、数量等。
七、保持急救箱清洁,急救物品、药品、仪器齐全适用,用后及时领取补充,及时检查维修并有记录,及时消毒,无过期物品。
八、急救员应定期对急救箱内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或器械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清除,并向有关部门汇报,以便补充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