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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汛情应急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03日

  1、泡槽:

  (1)施工抢险小组立即组织队员搭设土埂,阻止雨水继续流入沟槽,设计排水系统,将路基集水和沟槽内集水排入就近水沟中。

  (2)安排人员对已开沟槽巡视观察,发现沟槽边坡存在安全隐患部位,立即支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以上工作完成后,安排专人对沟槽和排水设备进行看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2、高边坡坍塌、滑坡:

  (1)发生山体坍塌或者滑坡事故时,立即组织封锁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有人员和车辆靠近造成损失。

  (2)为防止坍塌进一步扩大,组织人员对山体边坡采取临时的支护、支撑处理。

  3、其他紧急情况处理办法:

  (1)将足够数量的草袋子装入好土,随时准备投入抢险使用。

  (2)根据雨势大小和现场情况,随时组织人员用装好土的草袋子对挡水墙进行加高、加固。

  (3)施工现场设专人看泵,及时抽水,如发现水泵损坏,应立即报告,由电工修理或换装备用泵。

  (4)如发现基坑的挡水墙损坏应立即组织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草袋子进行封堵加固。

  (5)如基坑内积水较多,应及时由电工加装备用泵,加快排水速度。

  (6)因雨天塌方等原因造成现况电线及通讯电缆破坏或发生险情,应封闭现场,禁止与抢险无关的人员进入,根据电线及通讯电缆类型和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加固、导流、封堵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单位,配合其进行抢险工作。

  (7)施工现场发生险情、雨势较大或暗挖管涵内大量积水时,应立即停工,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并积极组织抢险工作。

  (8)抢险工作中,项目部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保护抢险人员人身安全为前提条件,认真研究,迅速决策,统一指挥,抢险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保持高度警惕,作好自身安全防范,防止发生人身伤害。

  (9)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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