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术语定义
1.1.1 着火爆炸事件:本专项预案的着火爆炸事件系指石油化工厂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油气储存设施、压力容器、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物资仓库、电力设施等工作场所内易燃易爆化工产品以及石油化工厂公共场所发生的着火爆炸事件。
1.1.2 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本专项预案中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系指《)》中规定的石化一级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油化工厂所属的涉及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引起的或设备管道疲劳、破损、超限运行引起的着火爆炸等事件以及石油化工总厂公共场所发生的着火爆炸事件。。
2 事故风险分析
2.1风险分析
2.1.1 概况
石油化工作为以石油炼制为主的炼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汽油、液化石油气、丙烯等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特性。一旦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将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广泛的不良社会影响。
2.1.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a)汽油 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厂的重油催化车间的OCTM装置、双脱装置和重油催化装置的吸收稳定单元,加氢重整车间的加氢装置、重整装置,延迟焦化车间的吸收稳定单元,油品储运车间的成品油和汽柴油罐区等单元,是一种无色液体,具有特殊臭味,易挥发、易燃。主要成分为C5-C12脂肪烃和环烷烃类,并含少量芳香烃和硫化物。挥发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低毒,其毒性随烯烃含量、硫含量和芳烃含量增加而增加,主要侵入途径是蒸气吸入、食入、皮肤及眼睛接触;闪点在0℃以下,自燃点在415-530℃范围内,在正常环境温度下,遇明火可能引发燃烧或爆炸,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爆炸极限为1.4-7.6%(V/V)。引发汽油泄漏的主要原因是选用材质不当或管道、法兰等的缺陷、腐蚀破裂、系统超压严重等原因,一旦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
b)液化石油气 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厂的气体分馏车间的气体分馏装置,重油催化车间的双脱装置和重油催化装置的吸收稳定单元,加氢重整车间的重整装置,延迟焦化车间的吸收稳定脱硫单元,轻烃储运车间的液化气罐区等单元,主要成分是丁烯、丙烯、丁烷和丙烷等,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在加压和降温的条件下,可凝成液体状态,挥发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液化气具有麻醉作用;可致急性中毒;吸入后会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症状;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引发液化气泄漏的主要原因是选用材质不当或管道、法兰等的缺陷、腐蚀破裂、系统超压严重等原因,一旦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
c)丙烯 主要分布在石油化工厂的气体分馏车间的气体分馏装置,轻烃储运车间的丙烯罐区等单元,在常温、常压下呈气体状态,在加压和降温的条件下,可凝成液体状态,挥发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爆炸。丙烯无色,有烃类气体气味,为单纯窒息剂及轻度麻醉剂。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识丧失,导致急性中毒,当浓度为15%时,需30分钟;24%时,需3分钟;35%~40%时,需20秒钟;40%以上时,仅需6秒钟,并引起呕吐。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乏力、全身不适、思维不集中等。引发丙烯泄漏的主要原因是选用材质不当或管道、法兰等的缺陷、腐蚀破裂、系统超压严重等原因,一旦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
2.2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着火爆炸事件分为胜利油田级、石油化工厂级和基层单位级。
2.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胜利油田级着火爆炸事件:
a)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或10人(含)以上重伤的着火爆炸事件;
b)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周边群众紧急撤离、安置5000人以上的着火爆炸事件;
c)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大型油气储存设施发生的着火爆炸事件;
d)其他着火爆炸事件发生后,长时间(≥2h)未能有效控制,并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或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或导致其他较大次生灾害的火灾爆炸事件;
e)应急指挥中心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是油田级火灾爆炸事件的。
2.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石油化工总厂级着火爆炸事件: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b)厂区内着火爆炸经现场风险评估可能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影响会波及周边地区,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
c)火势长时间(<2小时)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停产;
d)经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是石油化工总厂级着火爆炸事件的。
2.2.3 基层单位应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及自身应急能力等因素,并依据机构设置,确定事件分级条件,并做到上下衔接。
3 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指挥机构
3.1.1 着火爆炸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石油化工厂应急指挥中心、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小组、专家组组成。现场应急小组包括生产控制及供排水调度组、环境保护组、消防警戒疏散组、封堵抢险组、伤员救护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和对外联络组等八个专业组。
3.1.2 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可不设),及生产管理中心、安全环保科、机动设备科、总厂办公室、党委宣传科、治安保卫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组成。
3.2 职责
3.2.1 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总厂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是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厂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到达现场时,基层单位现场指挥小组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利,并继续按指令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总指挥:由厂分管生产安全的副厂级领导担任,或由厂应急指挥中心指派。
现场副总指挥:必要时由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指派,在现场总指挥不能行使职权时执行总指挥职权。
a)开展火情侦察,进行风险识别,划定警戒区。确定指挥部地点,设置明显标志,确定各小组负责人和组成人员;
b)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和实施现场灭火应急处置方案;
c)迅速隔离现场,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实施其他医疗救助;
d)整合、调配现场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e)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发展,及时评估,调整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f)处置中遇有沸溢、喷溅、爆炸、坍塌等征兆时,及时发出撤离指令;
g)保持与总厂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根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资源;
h)做好事发基层单位应急处置的指导工作;
i)指派专人记录现场总指挥发出的指令和处置过程,处置结束后进行总结。
3.2.2 现场应急小组
3.2.2.1 生产控制及供排水调度组
该组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由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技术科、机动设备科和净化水车间、供排水车间的领导共同组成。
a)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调整方案,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及时调整生产作业,包括组织对事故现场的物料切断、转移,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调整。
b)组织并保证事件现场消防水、蒸汽、氮气等动力供应。
c)参与现场情况收集和事件调查工作。
d)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e)参与基层单位应急处置方案的审核工作;
f)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处置后的生产恢复。
g)调度消防水稳高压系统稳高压水泵运行,保障事故现场消防水系统压力、水量的供给;
h)调度其它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和涉及排水系统的排放流程、排放系统、排水量的调整;
i)调度下游排水系统封、堵、调、贮措施的实施;
j)调度事故污水的初期、后期及轻度污染水的去向。
k)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2 环境保护组
该组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由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监督站等有关环保管理、监测分析人员组成。
a)负责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明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
b)参与制定与审核基层单位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c)负责防治环境污染的日常技术储备;
d)对外环境可能或已经造成的污染提出处置意见或建议;
e)协调事故区域内大气和水质的监测,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实时监测,确定水体污染区域范围,参与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参与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f)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3 消防警戒疏散组
该组由武装保卫科负责,由护卫大队、安全环保科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a)负责现场灭火救灾工作;
b)负责设立现场危险区、隔离区、安全区的警戒;
c)负责组织调动总厂治安救援力量,协调公安、消防等外部救援力量,协助人员疏散撤离;
d)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e)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4 封堵抢险组
该组由机动设备科和基建管理中心负责,由机动设备科、基建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保运队伍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a)参与制订封堵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负责现场抢险队伍、抢险车辆、抢险物资的调配和堵漏、抢险作业的组织指导;
c)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对泄漏的污染物进行封堵、截流、分流,负责架设现场应急电源、临时设备;
d)根据污染物的性质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e)负责事故状态下工程抢修、抢险方案的制定;
f)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5 伤员救护组
该组由武装保卫科负责,由护卫大队、消防中队人员组成。
a)负责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抢救伤员;
b)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c)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d)负责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人员伤亡情况及处置方案;
e)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6 物资供应组
该组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由计划规划科、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物资配送队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a)参与制订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负责组织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污染防治物资。
c)负责管理范围内应急物资计划编制;
d)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7 后勤保障组
该组由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由综合服务中心、财务资产管理中心、工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a)制定与现场应急工作有关的临时资金计划;
b)核销应急救援费用;
c)参与应急处置有关责任方赔偿方案的制定;
d)负责应急现场的生活后勤保障。
e)负责做好思想稳定和心理疏导工作,保持员工和周边涉及居民情绪稳定,做好善后安抚工作。
F)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8 对外联络组
该组由总厂办公室负责,由总厂办公室、信息中心、党委宣传科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a)参与制订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联络工作;
c)负责事件现场录像、拍照工作,搜集整理事件现场图片、图像等信息资料;
d)负责通过媒体手段发布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的应急处置现场相关信息和通告;
e)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2.9 专家组
该组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在应急状态下,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从石油化工总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挑选相关专业的应急专家组成专家组。
a)参与制订应急处置方案,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b)作为现场指挥部的组成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c)负责事件现场突发事故技术处置方案的制定;负责利用指挥部各方面的信息,对现场重大应急决策提供技术保障;
d)负责组织事件处理后生产恢复方案的编制,提供科学的可行建议;
4 应急处置程序
4.1 信息报告
4.1.1 事件接报
4.1.1.1 报告程序
a)相关基层单位发生胜利油田级或石油化工总厂级着火爆炸事件时,基层单位首先报告消防中队,然后在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的同时,迅速向石油化工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生产管理中心值班室)报告。
b)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总厂分管领导、主管部门汇报。
c)发生总厂及以上级着火爆炸事件,基层单位的个人可直接向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生产管理中心值班室)报告。
d)发生胜利油田级着火爆炸事件时,石油化工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在上报胜利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的同时,视事态发展按应急指挥中心指令上报当地政府。
4.1.1.2 报告方式及内容
应急信息报送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应急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01-02:表01-01基层单位着火爆炸事件信息报告表。
4.1.2 事件上报
4.1.2.1 上报程序
发生石油化工总厂级着火爆炸事件后,按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指令上报:
a)发生着火爆炸的基层单位或个人立即向消防中队报警(电话:****),同时在向本单位值班干部或单位领导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电话:****);
b)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在向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和厂分管领导报告的同时,立即向胜利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室报告(电话:****),同时视事态发展按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向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
c)机关职能部门根据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授权向对口的胜利油田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4.1.2.2 上报内容
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事件要素(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人员伤亡情况,对周边造成的影响,下步工作安排,请求胜利油田或政府部门协调、支持的事项等,应急报告主要内容见附件01-03:表01-02石油化工总厂着火爆炸事件信息报告表。
4.1.2.3 上报形式
a)事件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必要时可采用影音、影像的形式。特别紧急的,可电话口头初报,2h内再提供经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审核的书面报告;
b)现场处置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向胜利油田、事发地地方政府报送信息,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形成现场信息直报。
4.1.3 持续上报
每0.5h向胜利油田应急指挥中心、政府主管部门持续上报事件情况,应急续报主要内容见附件01-04:表01-03石油化工厂着火爆炸事件信息续报表。
4.1.4 信息报告具体程序见图01-01。
图01-01 着火爆炸事件应急报告程序框图
4.2 应急响应
4.2.1 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程序
4.2.1.1 初期研判
总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基层单位的事件报告,立即开展初期研判,确定事件等级:
a)了解、落实人员伤亡及救助情况,事件波及范围,是否进行警戒、疏散、交通管制,周边水源情况,措施进行评估,对石油化工总厂级事件考虑增派救援力量的类型和规模;
b)协调应急队伍,筹备泡沫、干粉、供水设施、工程设备等应急资源。
4.2.1.2 总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向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对事件进行研判,作出应急准备或应急启动的决策:
a)当未达到石油化工厂级着火爆炸事件条件时,不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准备指令,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b)当达到石油化工厂级着火爆炸事件条件时,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启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1.3 汇报
总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根据初期研判情况分别向总厂分管消防、安全、事发单位和当日值班的领导报告,分管领导视情向总厂主要领导报告,请求启动着火爆炸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2.1.4 通报
总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事件发展态势、研判情况及处置所需的应急资源,通报总厂机关相关部门。
4.2.1.5 续报
事发单位随时了解事件进展情况,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按照要求,每0.5h向总厂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持续报告,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4.2.1.6 指令下达与接收
符合启动条件时,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下达应急指令。事发单位、有关单位及部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与应急处置办公室确认。
4.2.2 应急指挥程序:见图01-02。
图01-02 着火爆炸事件应急指挥流程图
4.2.3 应急资源调配程序
4.2.3.1 选调应急专家
a)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启动专项预案种类,从总厂应急专家组中选择参加应急处置的专家,并根据事件发展态势选择其他有关专项预案的专家,报现场应急总指挥批准后,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现场应急处置。
b)必要时,总厂应急指挥中心从总厂外部邀请专家,或请胜利油田选派专家,为着火爆炸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2.3.2 协调应急物资
a)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各专业处置组、专家组,根据着火爆炸事件现场处置需要,评估和编制装备、物资清单(种类、数量、性能要求等),报总厂应急指挥中心;
b)总厂应急指挥中心审核后,工业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组织调配、协调应急物资装备和施工机具;
c)按照以上程序,做好应急物资的后续调整、补充等工作。
4.2.3.3 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渠道:
a)从总厂内部调配;
b)请求胜利油田协调调配;
c)请求地方政府调配;
d)从国内、国际紧急采购物资装备。
4.2.4 应急救援程序
着火爆炸事件应急救援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骤见图01-03。
图01-03 着火爆炸事件应急救援程序图
4.2.5 扩大应急程序
4.2.5.1 扩大应急的条件:
a)总厂现有的救援力量、装备物资、技术手段等已经不能满足现场灭火救援需要,对灾害现场控制效果不明显或处置无效时;
b)当着火爆炸现场火势、危险源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有可能产生重大次生灾害和社会影响时;
c)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请求胜利油田救援力量和地方政府支援,或启动相关预案应对时。
4.2.5.2 基本程序:
a)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现场处置等情况,研判并向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扩大应急请求;
b)总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专家研判确定后,向胜利油田、地方政府及其他外部力量请求支援;
c)当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总厂现场应急指挥部移交指挥权,按照上级指挥机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
4.2.6 应急终止程序
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满足综合预案应急终止要求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向总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总厂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明火被彻底扑灭,爆炸危险源已消除或转移至安全地带,生产装置或设施温度降至常温,没有复燃复爆可能;
b)经现场清点,已无受火势威胁人员;
c)可燃气体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以外。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处置原则和要求
5.1.1 指导思想:救人第一,科学施救。
5.1.2 指挥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指挥。
5.1.3 作战原则: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
5.1.4 战术方法: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
5.1.5 处置要求: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5.2 通用处置措施
发生着火爆炸事件时通用处置措施:划定警戒范围→疏散隔离→冷却抑爆→排烟降毒→灭火救援→后期处置→恢复生产。
5.3 分类处置措施
5.3.1 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发生着火爆炸时:
a)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当要害(重点)部位存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c)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并根据需要配备医疗救护人员、治疗药物和器材;
d)当要害(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可燃物料存量较多时,尽量采取工艺处理措施,转移可燃物料,切断危险区与外界装置、设施的连通,组织专家组和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方案;
e)着火扑救过程中,专家组应根据危险区的危害因素和着火发展趋势进行动态评估,及时提出灭火指导意见;
f)灭火完毕后,立即清理着火现场,组织力量对泄露点封堵抢险。
5.3.2 大型油气储存设施发生着火爆炸时:
a)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避免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危险区域,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b)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组织医疗专家,保障治疗药物和器材供应;
c)根据油气储存设施特点及风向,合理组织扑救工作;
d)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控制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e)对附近受威胁的油气储存设施,及时采取冷却、倒罐、置换、泄压等措施,防止升温、升压而引起次生或衍生着火爆炸;
f)在扑救着火过程中,应有足够数量的灭火用水、泡沫液、消防车辆装备,以应对沸溢和喷溅等突发情况;
g)当疏散现场周边大面积人群时,现场指挥部应协助当地政府机构或驻军做好相关工作;
h)灭火完毕后,继续冷却至常温状态,清理着火现场,组织力量利用消防水掩护对泄漏点的封堵抢修作业。
5.3.3 压力容器发生着火爆炸时:
a)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b)重点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防中毒和防窒息工作;
c)采取工艺隔断和堵漏措施,减少可燃物料、有毒气体扩散。
5.3.4 油气管道泄漏发生着火爆炸时:
a)立即停输,关闭管道泄漏点两侧截断阀,对泄漏管道附近其它管线或电缆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b)全力救助伤员,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当气体输送管道发生着火爆炸,应及时疏散下风向附近人员,并通知停用一切明火;
c)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采取有效围堵措施,控制着火区域;
d)充分考虑着火区域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
e)灭火完毕,立即清理着火现场,组织力量利用消防水掩护对泄漏点的封堵抢修作业。
5.3.5 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运输油气、危险化学品途中发生着火爆炸时:
a)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机构报告;
b)必要时派出专家和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抢险工作。
5.3.6 物资仓库发生着火爆炸时:
a)在灭火抢险前查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的种类、理化性质、库存量、库房的建筑结构及相邻库房情况;
b)调足力量,攻防并举,控制火势向毗邻的库房蔓延;
c)对不同物资仓库着火,正确选用灭火剂,必要时准备足够沙土扑救遇水燃烧物质和轻金属着火;
d)对易燃易爆仓库着火,在发生爆炸前快速展开灭火抢险,制止可能发生的爆炸,对已爆炸的仓库,采取措施防止再次爆炸;
e)根据不同火情,灭火与疏散物资要同步进行;
f)仓库情况不明时,注意可能发生的爆炸或建筑物塌落,防止盲目行动;
g)扑救有爆炸危险、有毒物品仓库着火时,须注意灭火人员人身安全;
h)严密组织货物疏散,增设必要的警戒人员。
5.3.7 电力设施发生着火爆炸时:
a)首先切断电源,查明有无人员被困、有无爆炸危险;
b)在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下,迅速关闭油道阀门,堵塞泄漏油部位;
c)扑救发电机组着火时,及时切断油源,采用相应的灭火剂灭火,防止主油箱和变压器爆炸。扑救电缆着火时,采用二氧化碳、干粉、黄沙覆盖灭火;
d)扑救煤粉着火时,采取雾状水或蒸汽灭火,不宜使用直流水枪,以防止冲击煤粉发生爆炸;
e)电力设施着火应注意防止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对电力系统电缆沟着火应采用远距离堵截方案。
5.3.8 工作场所内易燃易爆物品(含火工器材)发生着火爆炸时:
a)组织救生抢险小组,携带个人防护和救生器材,全力救助伤员,并对现场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
b)加强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必要时与****危险化学品应急咨询电话(****)保持热线联系,寻求相关技术支持,掌握化学品主要危险性及相应灭火措施;
c)根据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特性,以及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选用合适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方式,结合工艺技术措施,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d)灭火完毕,立即组织着火现场清理和洗消,做好移交工作。
5.3.9 居民小区发生着火爆炸时:
a)消防力量到达后,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和建筑结构及着火部位;
b)在深入内部灭火的同时,通过着火房间外窗阳台架起消防梯部署灭火抢险力量;
c)有人员被困情况下,要在灭火的同时深人楼层救人,或根据地形情况,利用云梯车、救生气垫等装备救人;
d)要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防止触电和易燃可燃气体爆炸;
e)要做好灭火抢险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高温烟气灼伤,当发现倒塌迹象时,须及早撤出,以免发生倒塌伤人事故;
f)深人楼层灭火抢险人员要保证与外界的通信联系,指定专人对进出人员予以登记,保证安全撤出和替换;
g)要保障畅通的消防道路和充足的消防用水,以有效扑救着火和疏散救人;
h)着火现场要设置警戒线。
5.3.10 高层民用建筑发生着火爆炸时:
a)利用灭火抢险力量和各种救生器具及时抢救、疏散被困人员;
b)保障火场供水,搞好火场破拆,消除爆炸及触电危险;
c)选择正确进攻路线,充分利用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扑灭着火或阻止火势蔓延;必要时使用高喷车、云梯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等特种装备,实施灭火救援;
d)及时切断非消防电源、气源,时刻掌握火场情况变化,减少人员伤亡。对救出的人员要有专人负责,防止造成二次伤亡;
e)每战斗小组不少于3人,进人室内灭火抢险,须佩戴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导向绳、对讲机、方位灯、呼救器及强光手电等个人防护装备;
f)向被困人员通报火情,稳定情绪,防止被困人员盲目跳楼造成伤亡;
g)注意可能发生的建筑物坍塌,以免发生坍塌伤人事故;
h)灭火后留有足够力量,搞好火场清理,防止火势复燃。
5.3.11 公共场所发生着火爆炸时:
a)利用灭火抢险力量和各种救生器具及时抢救、疏散被困人员;
b)充分利用室内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扑灭着火或阻止火势蔓延;
c)及时采取火场破拆及送风排烟措施,消除中毒、爆炸和触电的险,保障火场供水;
d)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伤亡;
e)做好被困人员情绪稳定工作,防止造成混乱,对特殊人员(危重病人、儿童、老人等)疏散应由专人负责;
f)每战斗小组不少于3人,进人室内灭火抢险,须佩戴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导向绳、对讲机、方位灯、呼救器及强光手电等个人防护装备;
g)注意可能发生的建筑物坍塌,以免发生坍塌伤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