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润世中心大厦的消防安全,保护广大业主、客户的合法利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及时给予有效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根据消防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润世中心大厦管理处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润世中心大厦及周边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配合消防机关的相关工作。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既是润世中心大厦的消防管理机构,也是预防和处置突发火灾事件的领导机构,行使预防和处置各类火灾隐患事件的职能。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 王春
领导小组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专业主管:
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本大厦消防管理的全面工作。
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本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部署相应工作。
制定责任目标、工作指标和相关管理规定。
领导组织处置各类突发的火灾事故。
协调配合地方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工作,主持本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具体推进目标的实现和指标的落实。
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领导小组的各方面工作,处置突发火灾事故。
组织本管理处相关人员按《火警、火灾应急行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消防法规常识进行针对性培训。
协助组长配合当地消防机关的工作。
组员:
在各自的岗位上具体行使消防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能。
处置各种消防隐患因素,部门专业之间相互协调解决消防隐患问题。
现场处置火灾事故,并配合地方消防机关的灭火工作。
消防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工程部应当监督消防维保厂家定期对大厦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保安部应当对灭火器、消火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并定期对灭火器、消火栓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保安部应当协助润世中心公司,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修,并加压换药。
检查、培训与防范
日常检查
保安部对润世中心大厦各管理区域要进行日常的防火检查与巡视,巡视检查内容和相关要求按《消防中心操作规程》和《警卫操作规程》进行。
大厦“应急安全小组”要组织本机构成员在每月和节假日、大型政治活动前,对大厦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消除的消防隐患,要制定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间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隐患扩大导致火患事故发生。
管理处各部门岗位员工按本专业相关程序及工作要求执行日常消防安全巡视与检查工作。
培训与防范
保安部根据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要组织本管理处员工进行培训教育,培训可采取集中和分部门专业的方法,形式可采取电教、讲座和实地操作来进行。
治安培训要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小型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培训。
大厦各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火患防范,大型设备工作的机房要做好用电用油的检查与控制,仓库存储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品要按规范距离进行隔阻和设置常温,并设明显警告标识予以提示,同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应急方案
具体处置突发火灾事故时根据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进行,其处置程序按《发生火灾应急流程》执行。
应急处置火灾中的要求
处置火灾时,要首先做好对客通知和宣传活动,在最短的时间内疏散火灾现场附近受到直接或间接危险侵害的人群,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生伤亡事故的发生。
遇易燃易爆物品在火灾现场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将其移至安全地带,不能移动的要尽最大努力将其与火灾燃烧物形成隔阻,不能处置的要及时保公安消防机关处置。
火灾得到及时扑救后,现场清理按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进行,未经其同意暂时维持现状。保洁人员清理时要竭力恢复原状,保持环境的整洁和不受污染。
火灾后期处理
火灾处置完毕后,大厦客务部对客服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要对部分或全部客户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将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内。
火灾处置完毕后,保安部按《发生火灾应急流程》的要求做好相形记录,以备查验。
对于已经扑灭的火灾,“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力做好善后工作,特别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火灾现场,要尽快予以清理,保证燃烧物不再对环境造成影响。
被火灾损坏的消防设备设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以便预防、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火患。
火灾事故后期处置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对于发生的火灾,要分析其原因,查找发生火患的根源,并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对于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按消防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触犯法律的报请公安消防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