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处置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对教育教学、师生生活和学习影响较大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仁君
副组长:刘仁新
成 员:刘仁丰 刘延伟
刘传华 王圣才
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1、根据我校实际,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主要目标有:燃气、液化石油气瓶、危险化学试剂等。
2、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门卫室、实验室。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校长室、总务处报告,接报后总务处负责有关人员的调配,并进行简要的现场处置部署(保护现场、人员疏散、通知120急救中心等),校长室视情况决定逐级汇报。
2、 事故发生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⑵ 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⑶ 可判断的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⑷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⑸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⑹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现场处理
1、 事故发生后,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由学校主要领导决定处理事项。
2、 全校教职工必须按照《应急预案人员分组》的职责尽快投入工作。
六、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1、 没有相应防护设备的人员除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能进入污染区,避免发生意外。
2、 现场医疗急救应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
3、 组织污染区的师生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要向上风向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4、在紧急处置过程中,学校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处置组的统一指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