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害程度分析
压力容器爆炸时,大量的汽(汽水)从破口处急速冲出,由于具有很高的速度,当与空气或地面接触后,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力而获得动能,使压力容器腾空而起或朝反作用力的方向运动。压力容器爆炸时所放出的能量,其中很小一部分消耗在撕裂锅炉钢板,拉断固定锅炉的地脚螺栓和与锅炉连接的各种汽水管道,将压力容器整体或碎块抛离原地,周围设备和建筑物也会受到严重破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
2.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2.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2.4通讯畅通原则。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XX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XX等。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救援组。应急救援组同综合应急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
3.2.2应急职责
3.2.2.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3.2.2.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3.2.2.3现场指挥组:设在现场救护基地,主要负责指挥处置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
3.2.2.4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2.2.5技术专家组: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2.2.6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3.2.2.7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3.2.2.8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3.2.2.9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分析。
3.2.2.10情况通报组:负责统一掌握事故态势和处理情况,收集救援行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3.2.2.11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善后处理工作。
3.2.2.12通讯联络协调组: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加强压力表、安全阀等的维护,定期校验,加强巡检,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4.1.1设计、选择压力容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的安全规程技术条件要求。
4.1.2制造、修理、安装压力容器,严格执行工艺要求和质量检验制度。
4.1.3防止压力容器安全仪表、仪器失灵,认真执行压力容器附件、仪器、仪表试验及定期检验制度。
4.1.4加强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内外部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4.1.5搞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保证锅炉用水达到标准。
4.2预警行动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汇报后,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危害程度,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则发“预警”信号,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利用已有的电话进行现场事故汇报和指挥应急处理。事故接警电话:
5.2事故当事人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人员伤亡具体人数、损伤状况等用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报告给生产处,指挥部值班人员必须书面报告内容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并立即汇报给公司领导、分管领导、医务室及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5.3值班员同时将灾害情况通知医院和救援队。以便根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有针对地做好准备。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 响应程序
6.2.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6.2.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6.2.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6.2.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6.2.4.1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达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6.2.4.2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6.3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前线救援行动。
6.4扩大响应
6.4.1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6.4.2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隔四小时需报一次。
6.2.3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6.5 处置措施
6.5.1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1)在供电没受影响的情况下,加快放渣速度,快速把渣火出,同时边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2)若供电受影响,炉渣不能放尽,则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3)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的阀门。
(4)关闭给水泵上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6.5.2分汽包出现破裂事故,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6.5.3对炉火、油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龙带灭火。
6.5.4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完好后恢复送电。
6.5.5紧急停炉操作顺序
(1)立即停止鼓风机和引风机运行,若是炉管爆破可不停引风机,若是流化床大面积结焦,可暂时不停鼓风机和引风机,以保护风帽。
(2)锅炉解列后,开启对空排汽门、停止上水时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省煤器泄漏时可不开)关闭加药门和连续排污门。
(3)紧急停炉后可将返料灰放净,关风门,流化床内部的底料可请示车间或厂领导后再决定是否放掉。
(4)电除尘下部灰必须放净后停除灰机。
(5)停炉时间、原因操作项目和顺序详细记录在记录本内。
(6)在不影响邻炉上水的情况下,可保证炉内上水,绝不能由于泄漏而不上水。
(7)停炉后的维护可按正常停炉进行。
6.5.6蒸汽锅炉发生事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工作:
(1)在供电没受影响的情况下,加快炉排速度,快速把炉火拉出,同时边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2)若供电受影响,炉排不能开动,则用湿炉渣、砂土等灭炉火,并打开所有炉门降温。
(3)关闭该炉在分汽包上上的阀门。
(4)关闭给水泵上的阀门,并停掉给水泵电源,防止给水遇炉火产生蒸汽造成炉墙进一步受损。
6.5.7分汽缸出现破裂事故:蒸汽锅炉按紧急停炉处理。
6.5.8对锅炉火灾用砂土、湿炉渣或灭火器灭火;对电气火灾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普通火灾用消防水龙带灭火。
6.5.9因事故影响到供电时,禁止盲目送电,应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电工查找原因,处理故障后恢复送电。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救援应急物资和装备由锅炉运转工管理和维护;
7.2锅炉房门口有砂箱一个,配有两把消防锨和部分消防沙袋;
7.3室内外消防栓的分布情况:锅炉房配有消防水泵两台(备用一台),保证消防用水充足,所有消防器材责任到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