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地震突发时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党委副书记 后勤矿长 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成 员:基建调度部 安全监察部 通风部 机电部 综合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机构及成员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矿井的抗震救灾工作,由矿井防震减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矿各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成立本单位防震减灾小组,配合矿井指挥部开展抗震减灾工作。
矿井防震减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矿井抗震救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工作。
(2)发布震情通报。
(3)对地震应急发生的争议进行紧急裁决。
(4)制定对矿井救灾人员的奖惩方案。
矿井防震减灾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
(一)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基建调度部主任
成 员:综合办公室 安全监察部 保安队队长
职 责:
(1)经常与集团公司、市、县地震部门保持联系,及时通报震前预测信息,协助指挥部实施本预案。
(2)组织协调矿井指挥部下设各组指挥部工作。
(3)负责灾情调查统计并汇总上报。
(4)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5)负责震后秩序恢复、生活保障等项工作的落实。
(二)生产安全恢复组设在调度室
组 长:基建调度部
副组长:安全监察部 机电部
职 责:
(1)主要负责震后各系统生产设施损坏情况的分析统计。
(2)制定恢复生产方案。
(3)实施生产恢复方案。
(三)后勤保障组设在综合办公室
组 长:综合办公室
副组长:基建调度部 机电部 安全监察部
职 责:
(1)保障抗震救灾所需资金、物资、设备、食品等及时供应;
(2)根据矿井指挥部命令,负责矿井内物资设备调用;
(3)负责避震疏散组织工作;
(4)负责水、电、暖抢修恢复工作;
(5)负责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
(6)负责保障全矿井通讯线路畅通,必要时架设与总指挥部临时专线。
(四)抢救工作组设在安全监察部
组 长:安全监察部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 保安队
职 责:
(1)负责组织应急分队在地震发生半小时内集合待命;
(2)负责井上下职工伤员救护工作;
(3)负责发生灾害的预防及救护工作;
(4)搞好防火工作。
(五)治安保卫组设在保安队
职 责:
(1)加强全矿井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抗震救灾顺利进行。
(2)加强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区及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伤员救护组设在综合办公室
组 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职 责:
(1)组织建立矿井医疗小队。
(2)设立临时救护点,震后半小时内救护人员上岗待命。
(3)及时、充足准备和提供救护所需的各类医疗器械及药品。
(4)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七)宣传组设在综合办公室
组 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 责: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工具,负责做好防震减灾的科普宣传及抗震救灾知识的宣传指导工作。
(2)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及时向全矿井职工群众发布震情、灾情信息。
(3)做好震后思想稳定工作。
三、震前应急要求
破坏性地震预报发布后,全矿井立即进入地震应急状态,主要应急方案如下:
1、矿井总指挥部立即召开全体成员紧急会议、通报震情、部署工作、履行职责。
2、各专业组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严格坚守岗位,随时发布信息。
3、各专业组组织检查抗震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对生命线工程如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设施和要害部位实行守岗待震。
四、震后应急要求
1、半小时内总指挥部全体成员在办公楼前集中,由总指挥下达抗震救灾命令。
2、指挥部办公室下达命令,调动全矿井车辆集中待命。
3、各副总指挥立即分头分片督促指导救灾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各组组长、副组长调动各自人马,开始行使各自职责。
5、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与省、地、市领导和上级地震部门取得联系,报告震情,必要时请求援助。
五、附 则
1、各小组按本预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应急措施,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在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3、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案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总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