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放射性物质失控可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引起放射性疾病,严重的短时间内可致人死亡。根据平陆晋平煤业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属不可容许风险。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在矿事故灾难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矿放射性物品泄露事故应急组织分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矿成立放射性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基建调度部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副矿长
成 员:基建调度部、保卫科、医院、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综合办公室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3.2.2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启动放射性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抢险命令;
2)负责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制定批准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负责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4)向其它单位联系抢救需求;
5)负责组织矿放射性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演习。
3.3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基建调度部:承接放射性物品泄漏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放射性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指挥部领导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工作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关记录。
3.3.2基建调度部:接到放射性物品泄露事故报告后,按指挥部的要求立即上报环保处,并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判断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批准;负责组织放射事故的现场调查、现场监测;负责放射物质造成环境污染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对放射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3.3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现场抢救方案的实施,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3.3.4综合办公室:参与放射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3.5保卫科:接到放射事故报告后,按指挥部的要求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保卫处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丢失放射源的查找;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安全警戒,保障救援交通畅通无阻,以便于人员疏散和受害者的护送;负责维护现场和周围地区的社会治安,保证事故的抢救、调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6计划财务部:负责抢救放射事故所需经费的立项、审批;并保证放射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
3.3.7综合办公室:负责抢救事故所需物资的供应。
3.3.8医院:负责放射性物质造成环境污染时的现场受照射人员的医疗诊断和救治,及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收治放射事故病人。
3.3.9机电部:负责保障在抢救放射事故时的通信畅通,负责提供抢险设备。
3.3.10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理过程中所需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
3.3.11事故单位:负责配合抢救及事故的调查。
3.4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成立放射事故控制组、放射伤害治疗组及放射事故专家组,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为:
3.4.1放射事故控制组:由安全监察科、医院、基建调度部、保卫科、放射源使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由安全监察部部长任组长。负责放射事故的控制,指导放射事故现场调查和处理、放射防护和防护管理等措施;全面掌握放射事故的概况、经过、原因、处理情况,起草放射事故预防、控制有关文件并督导落实。
3.4.2放射伤害治疗组:由医院、综合办公室、事故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组织放射事故人员的抢救和治疗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收治放射事故病人。
3.4.3放射事故专家组:由基建调度部、保卫科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基建调度部部长任组长。负责对放射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等进行评估,判定放射事故的级别。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的监控
4.1.1对放射性物质从申请安全许可证、运输、贮存、使用、到废源上交,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放射性物质管理程序》等。
4.1.2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放射性物质档案,掌握其应用类型、放射性活度、放射源类别、所在位置等详细情况。
4.1.3各使用单位放射性装置的使用场所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每班对放射性物质使用情况进行巡检并记录,每季度由保卫、企管等部门对放射性物质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4.2预警
预警条件: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铅罐破损放射性物质小剂量泄露或放射性物质丢失,立即启动平陆晋平煤业放射性物品泄露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放射性事故单位要立即停止事故现场人员的作业行为,并撤至安全地点。
5、信息报告程序
5.1放射性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本矿各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为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其单位安全负责人和设备使用(管理)人为责任报告人。
5.2放射事故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使用单位在发现铅罐破损泄露或放射性物质丢失时必须立即向基建调度部汇报。基建调度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日矿值班长和基建调度部部长汇报。矿值班长和基建调度部部长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同时通知基建调度部,若丢失要向保卫科汇报,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基建调度部向集团公司环保处汇报,保卫科向集团公司保卫处汇报。
5.3放射事故报告内容
5.3.1必须报告的信息内容包括:事故源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
5.3.2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发展趋势等。
5.4汇报方式:电话汇报。矿基建调度部汇报电话:3929666 3929691。
6、应急处置
6.1响应级别确定
由平陆晋平煤业放射事故专家组,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判定放射事故的级别,向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放射事故预警分级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
6.1.1一般事故为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发事故。
6.1.2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个人全身受照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GY的放射性突发事故。
6.1.3重大事故为出现人员死亡的放射性突发事件,放射源丢失。
6.2响应程序
6.2.1经放射事故专家组判断属于一般放射性事故时,启动平陆晋平煤业放射性物质泄露应急预案。
6.2.2发生放射事故时,放射事故单位要立即停止事故现场人员的作业行为,并撤至安全地点。同时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6.2.3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放射事故控制组、放射伤害治疗组、放射事故专家组及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控制危害蔓延扩大。
6.2.4指挥部要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事故抢救方案,开展事故抢救工作。
6.2.5经放射事故专家判断属于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指挥部进入实战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各专业组根据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6.2.6扩大应急
对重大技术问题,放射事故专家组解决不了的,或经专家组认定已经达到严重及其以上事故等级的,矿总指挥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请求帮助或支援。
6.2.7应急恢复
根据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放射事故专家组的评估,放射事故专家组要向指挥部适时提出解除警戒的建议,条件为:事故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事故中放射性物质强度已降到规定限值之下;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足以保护公众免受污染,并使事故的长期后果可能引起的照射剂量达到国家标准水平。
6.2.8应急结束
总指挥在应急恢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由放射事故专家组对放射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评审,上报指挥部,内容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6.3处置措施
6.3.1参与抢救放射事故的人员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6.3.2放射事故控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划定安全区域,指导、协助事故单位人员控制放射源,防止继续危害。
6.3.3保卫科要根据划定的安全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疏散无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3.4放射伤害治疗组要全力抢救医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放射危害人员,并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应急健康检查或者医疗观察。
6.3.5放射控制组人员要深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治对策。放射控制组要及时联系集团公司有关放射卫生检验技术人员深入事故现场,对现场的放射强度进行检测,尽快检测出放射强度,查明原因,为处理事故提供科学依据。
6.3.6放射性物质丢失时,保卫科联系专业人员对丢失的放射源进行查找
6.3.7造成放射污染时,基建调度部联系集团公司专业人员处理放射污染。
6.3.8 普及防护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医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7、应急保障
7.1物资保障
一套防护服、一台辐射检测仪
7.2技术与人员保障
7.2.1建立放射事故专家组。放射事故专家组由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环保、保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2.2开展培训和演练。定期对各放射性装置及同位素使用单位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培训,开展放射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事故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