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基本情况
平陆晋平煤业现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一回路来自曹川35KV变电站10KV865煤矿专线,二回路自曹川35KV变电站10KV868(农电),其中865线路现已多年未供电,暂不能投入使用。为保证我矿双回路供电网络形成,现已安装完成500KW发电机组并投入矿井供电网络。
为了保证我矿地面10KV主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主供电系统各类事故,维护供电稳定,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矿地面主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事故类型:停电。
1.3事故发生的部位:(1)矿井供电的10KV线路。(2)矿井供电的10KV变电所。(3)矿井风井线路故障或开关设备故障。(4)入井供电线路故障或井下变电所。
1.4事故原因:分为人为操作失误、人为损坏、设备缺陷和自然事故等因素造成。
1.5危险程度分析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中虽然不包括全矿井突然停电,但现在将把全矿井突然停电归属于煤矿第六大自然灾害,这类事故如不及时、正确地处理,往往会酿成重大事故。
由于矿井突然停电会使主要通风机停运,煤矿井下无风造成瓦斯积聚,一旦遇到任何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爆炸;排水设备不能运转,时间长了,可能造成淹井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
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晋平煤业成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晋平煤业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晋平煤业成立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基建调度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及其它副矿级领导
成员单位:机电部、基建调度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部、综合办公室等。
3.2.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停电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类型,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援方案;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协调组织各专业小组以及各单位的工作确保迅速恢复供电;督查停电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向金鼎公司请求增援。
3.3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3.3.1基建调度部: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协调成员单位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情况指挥井下区队作好发生事故后的救援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3.2机电部:根据停电事故的严重程度配合总指挥协助处理现场事故,组织制定现场处理方案,并协助事故单位按停送电程序组织恢复供电和安装抢修输变电设备;负责保证抢险救援中所需的设备等,并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负责事故抢救过程中的通讯畅通和通讯保障。
3.3.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应急救援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3.3综合办公室:负责抢险过程中的车辆保障。
3.3.8相关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3.4现场抢救指挥部
3.4.1现场抢救指挥部由矿长或矿长的委托人担任负责对现场进行抢救.负责制定抢险方案组织现场抢险工作,矿井停电后机电副矿长要亲临基建调度部指挥事故抢险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所有运行操作电工、检修电工均应取得进网作业电工许可证,并通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对运行电气设备进行操作。
4.1.2维护人员定期与不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修和保养。
4.1.3电气的倒闸操作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4.1.4所有电气设备在投运送电之前,必须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设备或线路进行交接试验,继电保护装置以及综合自动化系统同时进行继电保护校验和数据校对,试验传动合格后方可送电,投运后按照Q/CSG10007—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周期进行预防试验。
4.1.5 10KV变电所的各种设备和线路保护均应安装综合自动化微机保护,保护功能齐全。
4.2预警行动:
4.2.1停电事故发生后,机电部要配合救援指挥部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组织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4.2.2故障停电的情况下,执行《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
4.2.3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造成,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制定临时供电方案,优先保证矿井的通风、排水的保安电源。
4.2.4指挥部依据事故类型及事故处理情况,经总指挥部同意,组织井下人员按避灾路线进行撤离工作。
4.2.5如遇异常情况无法顺利撤离时,要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制定专门的人员撤离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4.2.6根据制定事故抢险方案,经指挥部统一协调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等,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抢修完毕。
4.2.7事故抢修结束按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迅速恢复供电。
4.2.8若停电引起矿井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则先排放瓦斯,后按规定逐级恢复送电;
4.2.9若停电引起矿井其它重大事故,则同时启动晋平煤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当发生停电事故后,现场人员或发现人员立即向基建调度部汇报,基建调度部调度员要立即向当日矿值班长、基建调度部部长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停电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协调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并做好记录。
6、应急处置
6.1响应级别确定:
Ⅰ级停电事故响应:风井通风机线路及开关设备故障引起的停电事故;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故障引起的井下停电事故;矿井或其他单位小面积停电事故;晋平煤业能够自行处理的停电事故,启动《晋平煤业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Ⅱ级停电事故响应;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可能造成瓦斯积聚、涌水增加,人员被困井下或其它重大危险,或有可能因停电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启动晋平煤业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事故,需请求金鼎公司增援。
Ⅲ级为上级供电部门响应;电网电源线路故障或其他原因引起供电电源停电,重大停电事故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送电。启动晋平煤业井停电的应急预案的同时向平陆供电分公司联系组织处理。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启动:基建调度部在接到总指挥下达的启动重大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救,并保持各成员和指挥部的通讯联络。
6.2.2 扩大应急:当停电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并有继续蔓延的趋势时,如晋平煤业停电长达2小时及以上,并靠矿井力量不能恢复时,总指挥应向金鼎公司请求增援。供电分公司的设备或线路故障引起晋平煤业全矿停电时,晋平煤业应同时启动《晋平煤业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3应急结束:停电事故彻底控制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3处置措施
6.3.1因故障停电,按照《反事故措施及停送电程序》进行恢复送电操作。
6.3.2若停电是由自然因素所造成,不可能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时,指挥部要组织制定临时供电方案,优先保障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等保安电源。
6.3.3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井下人员撤离上井。
6.3.4专业抢修人员根据制定的事故抢险方案进行线路和设备抢修,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抢修完毕。
7、应急保障准备
7.1晋平煤业应准备有充足的备品、备件,确保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所需材料。
7.2晋平煤业要确保双回路可靠供电(发电机组保持在完好状态),要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在运行中的发供电设备与线路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3如停电同时引起其它事故灾难,同时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