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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试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加强对建筑材料试验中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保证试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AQ/T9002-2006)、《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精神,并参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金政发〔2005〕95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建筑材料试验范围内试验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建筑材料试验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试验负责人迅速按照预案实施应急工作,配合处置试验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公司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建筑材料试验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金华市建筑材料试验所有限公司建筑材料试验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建筑材料试验范围内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一)指挥部

1、指挥部组成

指挥:公司法人:季宏

副指挥:公司工会主席施云、总工程师罗季英

成  员: 汪雅珊、朱伟理、胡雪影、金浩、赵剑、俞卫仙、刘丽萍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材料检测安全事故应急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公司建筑材料检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紧急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或配合检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3)负责检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管理。

(4)监督检查各检测室建筑材料检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5)组织建筑材料检测人员的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救援技术的培训,开展检测安全知识宣传。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办公室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公司在总工室设置指挥部,负责相关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建筑材料检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汇集检测工作安全事故信息和应急进展情况。

(3)提出检测安全应急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

(4)贯彻指挥部的指示,落实相关部署。

(5)指导检测安全事故应急宣传工作。

(6)对公司建筑材料检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7)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事故现场应急小组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事故现场应急小组。

1、事故现场应急小组的组成

发生一般检测工作安全事故后,由该检测室主任任事故现场应急小组的组长,该检测室的其他相关试验人员任组员。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试验工作安全事故,由指挥部领导成员任事故现场应急小组组长,检测室主任及其它相关检测人员、公司相关人员任组员。

2、事故现场应急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2)现场试验检测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3)制定事故现场试验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事故分级

(一)严重检测工作安全事故(II级)

1、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人员死亡(含失踪)或1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的检测安全事故。

2、造成1人以上、2人以下人员被化学物品从腐蚀或中毒,危及生命安全的检测安全事故。

(二)一般检测工作安全事故(III级)

1、造成1人以或2人以下重伤的检测安全事故。

2、造成1人以下被化学物品从腐蚀或中毒,危及生命安全的检测安全事故。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报送

建筑材料现场检测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险情时,现场随同检测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检测室主任、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如实报告事故或重大险情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信息通报指挥部领导。

(二)事故预防

各检测室必须制定检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订;健全安全生产试验制度;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安全试验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公司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现场检测和化学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安全检测责任,对现场检测和化学物品安全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五、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检测安全事故,由负责该项试验检测的检测室启动预案,按指挥部指令执行,同时启动公司及检测室两级预案。

检测安全事故超出负责该项试验检测室处置能力的,报请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或提供物资、技术等紧急支援。

六、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事故救援工作已完成,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理

配合和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嘉奖。相关检测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配合和指导事故发生项目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相关工作。

(三)调查评估

建筑材料试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执行。检测安全事故应急结束后,各检测室、公司有关部门应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指挥部。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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