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针对福州市区可能发生的因震灾、爆炸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建筑物倒塌事故,立足于“打大仗,打恶战”,提高支队在处置各类建筑物倒塌灾害抢险中的战斗力。从支队现有的实力、器材装备和灾害事故发生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以使险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予以处置,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特点
1、突发性强,多伴随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大。
2、危险性大,救援时间长,救援难度大。
3、处置不当易造成二次坍塌或人员伤亡。
三、灾情设定
福州市某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因底层存放易燃易爆品燃烧爆炸,引起厂房倒塌,周边建筑不同程度倒塌或损坏,厂房区域着火,多名人员被埋。
四、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一)、灭火救援力量组成及分工
1、灭火救援分队:由市消防支队辖区中队、特勤大队及各参战中队组成。
2、现场秩序维护分队:由市公安局负责
3、救护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卫生队及市120急救中心负责
4、交通管制分队:由市交巡警支队负责
5、通讯保障分队:由电信局、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负责
6、勤务保障分队:由市消防支队后勤处负责
7、专家分队:由消防、人防、化工、防化部队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职责是负责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及时解决处理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当指挥部决定下决心和实现决心提供科学依据。
(二)消防力量调集程序:
1、第一出动
辖区中队力量:水罐车3辆、抢险救援车1辆
特勤大队:登高车2部、抢险救援车2辆,防化车1部、洗消车1部、照明车1辆,后援车1辆,水罐车4部、挖掘机2部、机器人1个、地震救援器材。
2、第二出动
支队增援力量: 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现场态势调集辖区所属力量到场。
五、扑救对策
1、力量调度
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预案。
1)按福州支队四级预案调动辖区中队及特勤力量出警;
2)通知邻近医疗机构和110;
3)立即通知当日指挥长带领值班人员前往现场;
4)群呼通知支队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前往现场或准备相关物资;
5)根据现场态势调集增援力量到场。
6)根据火场需要,在支队领导授权下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如市、区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到场,成立火场总指挥部。
2、组织指挥及职责
支队组成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由支队领导和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监督处四个部门、辖区大队领导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等工作。现场灭火救援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1)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
副总指挥: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领导、受灾单位负责人。
成员:市、区政府、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医疗救护、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专家等。
地点:便于观察、指挥和转移的地方。
职责:(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监督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战训科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秘书科长、警务科长、监督处副处长、监督处建审科长、指导科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车辆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受灾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地址:倒塌建筑前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灭火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灭火救援。
3、处置程序和措施
1、现场询情:由第一到场中队或特勤大队指挥人员负责消防人员到场后详细询问倒塌建筑的高度、层数、面积、平面布局、使用性质;建筑内人员数量、在位率;事故埋压人员的数量、大致位置等情况。
2、侦察检测:由特勤大队侦检组负责利用生命探测器等工具,立即搜寻遇险和被困人员;利用检测仪器检测事故现场可燃气体的浓度等。
3、设立警戒:由到场常规中队警戒组负责封锁事故路段的交通,隔离围观群众,严禁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若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外泄,现场警戒的范围需根据侦检情况确定。
4、救生排险:由特勤大队救援组、灭火组负责,常规中队协助。
(1)迅速在现场清除障碍,开辟出一块空阔地和进出通道,确保现场拥有一个急救平台和一条供救援车进出的通道。
(2)立即疏散建筑结构受到影响、并可能倒塌的建筑内部的人员。
(3)协助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切断倒塌建筑的水、电、气供应;使用开花或喷雾水扑灭事故次生的火灾。
(4)救援初期,使用扩张、切割、起重等小型工具排除障碍,全力搜寻遇险和被埋人员,并组织营救和疏散;对发现但一时无法解救的幸存者,应提供饮食和药品。
(5)被埋人员清理结束后,请求指挥部联系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建筑废墟。
5、现场急救:由支队卫生队急救小组负责协助120救护人员对事故现场抢救出的窒息、休克、出血的重、危急伤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初步处理后,利用救护车或现场车辆迅速转送医院救治。
6、清点人员和装备,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六、战斗保障
1、通信保障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以无线通信方式为主:
现场指挥部——通信指挥车一部,车载通信器材(指挥员电脑一台、手持台五部)。
中队指挥员――每人手持台一部
班 长――每人手持台一部
到达灭火救援行动区域时统一使用一级无线通信组网,与现场指挥部进行现场通信指挥联络。
福州支队现场指挥部与总指挥、前沿指挥部、指挥中心、市局指挥中心进行通信联络时统一使用2频点联络,参战单位按照各自频点进行联络。
2、装备保障
(1)车辆装备和特种器材由支队调集备齐;在抢险救援行动中,需要紧急调用其他救援物资和装备时,由现场总指挥统一协调。
(2)后勤保障组保证救援行动所需的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救援行动。
3、生活保障
后勤保障组积极相关单位联系,做好现场人员食宿、医疗、服装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各参战力量应加强同公安、医疗救护、水、电、燃气、交通、民政等部门合作,共同实施救援行动。
2、救援人员要加强行动安全,不应进入建筑结构已经明显松动的建筑内部;不得登上已受力不均衡的阳台、楼板、屋顶等部位;不准冒险钻入非稳固支撑的建筑废墟下面。
3、加强倒塌现场的监护工作,设立监护哨严防倒塌事故的再次发生。
4、为尽可能抢救遇险人员的生命,救援初期,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清除现场。
5、处置建筑倒塌事故,一般作战时间都比较长,应组织参战人员轮换,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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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