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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企业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特制定《庆阳市春园果蔬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液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氨气泄漏引发的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序、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3 适用范围

本公司位于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齐家楼村,系果蔬仓储企业,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人员伤亡以及对社会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指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运输液氨槽车在公司区内发生的氨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2 风险分析

2.1 危险区域

液氨卸料压缩机、液氨储罐、液氨蒸发槽、氨气缓冲槽、氨气稀释槽及相关系统

2.2 主要的危险因素

液氨是公司仓库制冷的主要化学原料。氨气与金属离子反应生成盐,对铁等金属有极强的腐蚀性。与氧化剂反应很剧烈,易起火或爆炸。当空气中所含氨气的体积占混合体积的15.7%-27.4%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氨。本品易燃,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具有爆炸性。氨燃烧时会产生二氧化硫有毒气体。生产场所应有防爆装置。

3.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米宏伟负责,成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部署、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本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机房西边50米处,日常管理负责人为米宏伟。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米宏伟

副组长:米小波

成 员:米秀养、王志鹏。

3.2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米宏伟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3.2.1 米宏伟工作职责

3.2.1.1 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2.1.2 认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3.2.1.3 及时向公司报告较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3.2.1.4 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2.1.5 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的波及。

3.2.1.6 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3.2.1.7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它应急处理或救援工作。

3.2.1.8 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3.2.1.9 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3.2.2 米小波工作职责

3.2.2.1 负责现场救援,人员及物资的抢救、疏散,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3.2.2.2 负责为事故处理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

3.2.2.3 负责事故现场及公司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

3.2.3 米秀养工作职责

3.2.3.1 协助米宏伟查找故障,对设备进行消缺处理。

3.2.3.2 负责现场救护伤员、运送受伤人员、联系有关医院抢救、疏散等工作。

3.2.3.3 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

3.2.3.4 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3.2.4 王志鹏工作职责

3.2.4.1 负责与生产公司家、托运方、运输液氨驾驶员的联系。

3.2.4.2 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全力确保救援、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

3.2.4.3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公共关系协调、应急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后勤保障

3.2.4.4 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工作,负责对外事故报送和联系工作。

4. 预防工作

4.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部门对危险源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源,做好预想和应急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扩大。

4.2 运行部是液氨区和液氨系统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相关值班人员是风险监测的责任人员。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和造成事故扩大的重要信息和潜在隐患及时开展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3 液氨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机构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4 安排运行人员24小时值班,对液氨区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和巡视检查并建立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联系消缺处理。

4.5 液氨区为电公司重点消防保卫区域,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储氨站,需要进入该区间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并符合如下防爆要求:

4.5.1 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无铁钉鞋、戴正压面罩等。

4.5.2 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进行操作。

4.5.3 人员进入储氨站前交出随身携带火种,关闭通信工具。

4.6 每周应对储氨站空气中的氨气含量进行一次检测,最高不得超过1%。

4.7 储氨设备中的氨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4.8 储氨设备(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氨气检测监控系统完好,氨气含量超标时,应能自动启动喷淋系统,工作正常。

4.9 禁止在储氨设备中或储氨设备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如必须在氨气管道附近进行动火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一级动火措施票。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氨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4.10 储氨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氨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氨系统吹洗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空管向废液池排放。采用氮气置换时,氨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1%。排出带有压力的氨气或向储氨罐输送液氨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静电引起爆炸。

4.11  氨罐应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重点是壁厚测量,封头、筒体外形检验,防止腐蚀鼓包。储氨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4.12 进行储氨设备的维护工作时,应采取符合规范防护措施,进行强力通风。

4.13 储氨区域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储氨区域还应装防雷装置。

4.14 储氨站区域和其它液氨的设备附近均严禁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设“严禁烟火”标示牌。在储氨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4.15 按防静电措施要求,定期检查脱硝系统设备的接地,管道、阀门各法兰盘之间应跨接,实现良好的电气连接,并保证有两点可靠接地。

4.16 严格按国家有关氨气系统储存,运输,装卸的法规要求,选择的氨气运输企业必须具备有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资质;进入公司内重点防火区的车辆必须装设尾气排放防爆装置。

4.17 电缆防火阻燃设施按照的有关要求,在电缆竖井、墙洞及盘柜的底部开孔处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在电缆沟进入建筑物的入口以及电缆沟内分段分支处设置防火阻燃墙。

4.18 液氨储罐应备有温度、压力警报系统以及喷淋系统和安全阀等紧急措施,以防火灾发生。液氨卸料压缩机、氨气蒸发器及氨气缓冲槽处,均备有安全阀。在温度高需要喷水减温或氨气泄露需喷水吸收氨气时,手动开启消防水阀门,投入喷淋系统。

4.19 装载液氨罐车固定、管线衔接前,车辆必须完全熄火、接地,并加以固锁,防止卸料时发生滑动。

5. 信息报告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米宏伟应按照公司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根据事件等级大小和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单位领导、西峰区安监局、西峰区公安局、西峰区卫生局、西峰区环保局,有火灾时应同时报119,有人员伤亡时应同时报120。信息主要通过电话等进行报告或报警。

对于较大事件,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一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公司、西峰区安监局;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初稿,报送公司、西峰区安监局、西峰区公安局、西峰区卫生局、西峰区环保局。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公司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与中毒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外部(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为:                 ,其它应急联系电话,详见附件:《公司应急通讯表》。

6. 应急响应

按照规定,在1小时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向当地政府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报告。若事故对周边单位、群众有影响时,应同时通知疏散周边人员。

7. 应急处置

7.1 先期处置

运行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发现重大危险源突发不安全事件后,应立即采取可能的紧急安全措施隔离危险源、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通知现场人员及时进行避险,对受伤人员进行临时应急救治。同时,根据事件级别和发展事态,及时按照规定汇报相关领导。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800m、夜晚2300m。

7.2 应急处置

7.2.1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同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如果钢瓶发生泄漏,无法封堵时可浸入水中。储罐区最好设水或稀酸喷洒设施。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7.2.2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7.2.3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7.3 应急结束

7.3.1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a)现场人员完全脱险;

b)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c)泄漏消除或得到控制;

d)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被疏散的人员处于安全场所。

7.3.2事故处理后,各部门必须对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清点,同时联系周边单位进行清点、报告。

8. 后期处置

8.1 事故处理后,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同时应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如周围环境大气、水体、土壤中含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恢复方案。

8.2 对应急处置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应按照我公司对废水处理和使用的规定,通过升压泵将废水打到废水处理池,进行无害化中和处理。

8.3 事故处理结束后,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原有应急预案进行补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9.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建立健全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及通信方式见附件1庆阳市春园果蔬仓贮有限公司应急通讯表

10. 培训和演练

10.1 培训

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教育工作,具体由公司米宏伟负责。

10.2 演练

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附件:庆阳市春园果蔬仓贮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通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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