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性氨气泄漏引发的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序、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制订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2008年9月28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第1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1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 2003第2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福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XXX县(市)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XXX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人员伤亡以及对社会产生较大不良影响的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指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运输液氨槽车在公司区内发生的氨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公司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设备设施现场处置方案组成。(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框图)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和安全措施
2.1 迅速隔离原则
2.1.1发现储氨及相关系统泄漏时,应在保证人身安全前提下,快速查明泄漏点,并将泄漏部位与系统隔离,停止周围一切明火作业,设置警戒区。
2.1.2发现储氨及相关系统着火爆炸时,应在保证人身安全前提下,将泄漏部位与系统隔离,设置警戒区。
2.1.3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2.2 减少损失原则
按照救人重于救物、先隔离控制而后消除故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2.3 协同处置原则
加强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与政府的沟通联系,迅速动员企业和申请政府的资源进行应急处置。
3.液氨储罐区基本情况
本公司位于XX市XXX,系XXXX企业,目前在岗职工约XXX人。(此处简要表述周边环境情况,)
液氨储存区(使用区)建在主公司房XXXX(方位),占地面积XXX m2,设有X个XXXm3液氨储罐,液氨总储量(按充装80%计)为XXXt,目前常态使用X个液氨贮罐贮存。液氨用罐车运到公司,通过氨卸载装置卸入液氨罐储存。
4. 重大危险源危害程度分析
4.1 氨(NH3)的特性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20℃、891k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分子量为17.03,熔点-77.7℃,沸点-33.5℃,气体密度0.7708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59,相对密度(水=1)0.7(-33℃),临界压力11.40MPa,临界温度132.5℃,饱和蒸气压1013kPa(26℃),爆炸极限15%~30.2%(体积比),自燃温度630℃,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
4.2 氨的危害性
4.2.1毒性和物理性危害:
氨是敏感性气体,很低的浓度即可闻到臭气,氨的有毒刺激性对人体危害最大。
4.2.1.1 少量的氨进入眼睛,会因刺激而流泪;接触伤口,会感到剧痛。
4.2.1.2 持续吸入稀薄的氨气,也会引起食欲减退,并对胃有损害。
4.2.1.3 高浓度的氨气侵害眼、咽喉等部位,会引起呼吸困难,引发支气管炎、肺炎等,严重时会因反射性呼吸停止导致死亡。
4.2.1.4 液氨一旦进入眼睛,不仅感到疼痛,而且会溶入泪水之中侵害眼内部,可能会使视力减退甚至失明。
4.2.1.5 液氨如直接接触皮肤,会引起过敏性伤害、化学灼伤、冻伤等症状。
4.2.2可燃性危害:
氨的自燃点是630℃,通常在空气中不易燃烧,但在空气中持续接触火源,便会发出黄绿色的火焰。即使没有火源,当加热到该温度以上时也会立刻燃烧。
4.2.3爆炸性危害:
氨气的爆炸性风险较大,氨按一定的比例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的状态下,遇火源即刻爆炸。与其它可燃性气体相比较,虽然氨爆炸的范围比较窄,因此可以认为爆炸的危险性较低。但一旦进入爆炸范围,那是极其危险的,因此对氨的处置必须十分慬慎。另外,液氨与卤素氟、氯、溴、碘、强酸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而爆炸、飞溅。
4.2.4腐蚀性危害:
氨对铜、铜合金等有强烈的腐蚀性,氨系统中不宜使用铜质零件。
4.3 风险分析
4.3.1 危险区域
液氨卸料压缩机、液氨储罐、液氨蒸发槽、氨气缓冲槽、氨气稀释槽及相关系统
4.3.2 主要的危险因素
液氨是(此处简要表述液氨用途)。氨气与金属离子反应生成盐,对铁等金属有极强的腐蚀性。与氧化剂反应很剧烈,易起火或爆炸。当空气中所含氨气的体积占混合体积的15.7%-27.4%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氨。本品易燃,严禁明火、火花和吸烟,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具有爆炸性。氨燃烧时会产生二氧化硫有毒气体。生产场所应有防爆装置。
(此处本公司实际简要表述脱硝系统或退火或制冷的基本流程为:)
4.3.3当液氨发生泄漏时,液氨会立即迅速气化为氨气,使周围的空间受到氨气污染,如果氨罐发生大量泄漏,所造成的毒害和爆炸危险是十分严重的。发生泄漏的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操作失误,设备、管道或阀门损坏、腐蚀,工艺失控或超压,安全阀起跳不能复位等。因此,避免操作失误、确保设备及安全附件可靠、加强巡检和维护,做好预防,是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4.3.4本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本质安全体系管理规范与程序;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人员配置;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能较好地预防、处理氨设备有关缺陷,做到可控在控。目前设备使用状况良好。
4.3.5液氨储存区和使用区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设备标识清晰,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4.3.6液氨储存区安装了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已经过福州市安监局验收并投运,现场监控信号直接传递到福州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4.3.7本已请相关有资质单位完成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编制了液氨区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报告,经评估本公司液氨区重大危险源为X级。
5. 事件类型与事件分级
针对设备与设施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分为三级(企业一般级)、二级(企业严重级)、一级(企业特别严重级)状态。本公司氨系统危险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三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少量泄漏,现场班组可以立即处置。
二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较大泄漏,已经发生或预判发生人员中毒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的事故,未超出公司应急救援能力。
一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着火或爆炸,已经发生或预判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中毒)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并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伤害,超出本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6.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6.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此段根据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修改)
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由公司长负责,实行统一指挥、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成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组),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部署、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操作组、专业应急组、消防组、物资保障组、后勤医疗保障组、保卫组、通讯保障组、公共关系协调组、事故调查工作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共十个小组,以上统称“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各组组长为各部门负责人。
本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运行部,日常管理负责人为运行部主任。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组成员:
组 长(总指挥):公司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指挥):副公司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行政部、安监部、策划部、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实业公司、人资部、政工部主任,以及消防、保卫、医务、物资等负责人。
6.2应急机构及职责
6.2.1应急操作组组成及职责
事故应急操作组设在运行部,为应急处理的日常值班系统,由运行部当班值班人员组成。运行部主任为事故应急操作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长为事故应急操作处理的第一指挥人。为防止事故扩大,当班值长可以直接调度运行人员和专业应急组,协同进行事故应急操作及处理。
应急操作组职责:
6.2.1.1 认真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2.1.2 认真执行“两票”制度和设备操作监护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
6.2.1.3 及时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较大事故隐患或事故情况,及时通知专业应急组和其它事故应急小组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救援。
6.2.1.4 根据具体设备事故状况,及时主动采取对事故设备、场所的隔离操作等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2.1.5 发生设备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应同时密切注意监控其它在运行的设备状况,避免事故的波及。
6.2.1.6 当有发生危及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可能情况时,应及时警告并疏散现场工作人员。
6.2.1.7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协助指挥开展其它应急处理或救援工作。
6.2.1.8 协助保卫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封锁和保护工作。
6.2.1.9 协助现场恢复和事故调查工作。
6.2.1.10 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2专业应急组组成及职责
专业应急组设在检修部,检修部各专业班组即为各专业应急组,成员为所有班组成员。检修部主任为专业应急组的第一责任人,各班长为各专业应急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专业应急组的职责:
6.2.2.1 协助运行部门查找故障,对设备进行消缺处理。
6.2.2.2 协助后勤医疗保障组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疏散工作。
6.2.2.3 协助进行现场恢复以及事故分析、调查工作。
6.2.2.4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3消防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行政部消防管理人员、公司消防队和义务消防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人员及物资的抢救、疏散,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4物资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行政部、策划部物管站、实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为事故处理提供车辆、抢险物资及备品备件保证,协助现场救护伤员,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策划部物管站负责与生产公司家、托运方、运输液氨驾驶员的联系。
6.2.5后勤医疗保障组及职责
由行政部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行政部医务室、车辆管理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救护伤员、运送受伤人员、联系有关医院抢救等工作;为事故处理、救援提供医疗及食品保证;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6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行政部保卫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及公司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确保事故现场不遭破坏;确保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7通讯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分管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行政部、检修部通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全力确保救援、生产、调度电话的畅通,以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6.2.8公共关系协调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主任担任组长,行政部、政工部、人资部、安监部、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在事故发生后,负责公共关系协调、应急信息发布与媒体沟通、后勤保障。
6.2.9事故调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监部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安监部、策划部、运行部、检修部相关专工组成。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分析工作,负责对外事故报送和联系工作。
6.2.10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由行政部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工会、保险、劳动、安监相关岗位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配合地方民政、工会、保险、劳动开展相关工作,安抚受伤人员家属及事后相关事项处理。
7. 预防与预警
7.1 预防工作
管理方面:
7.1.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部门对危险源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源,做好预想和应急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扩大。
7.1.2运行部是液氨区和液氨系统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相关值班人员是风险监测的责任人员。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和造成事故扩大的重要信息和潜在隐患及时开展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7.1.3液氨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机构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技术方面:
7.1.4安排运行人员24小时值班,对液氨区设备运行参数进行监视和巡视检查并建立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联系消缺处理。
7.1.5液氨区为电公司重点消防保卫区域,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储氨站,需要进入该区间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登记,并符合如下防爆要求:
7.1.5.1 按要求穿着防静电服装、无铁钉鞋、戴正压面罩等。
7.1.5.2 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进行操作。
7.1.5.3 人员进入储氨站前交出随身携带火种,关闭通信工具。
7.1.6每周应对储氨站空气中的氨气含量进行一次检测,最高不得超过1%。
7.1.7储氨设备中的氨气纯度和含氧量,在运行中必须按专用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析化验。如果达不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7.1.8储氨设备(如压力调整器等)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持正常运行。氨气检测监控系统完好,氨气含量超标时,应能自动启动喷淋系统,工作正常。
7.1.9禁止在储氨设备中或储氨设备近旁进行明火作业或做能产生火花的工作。如必须在氨气管道附近进行动火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一级动火措施票。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氨的情况,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
7.1.10储氨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氨气置换为空气,方可进行工作。氨系统吹洗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空管向废液池排放。采用氮气置换时,氨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1%。排出带有压力的氨气或向储氨罐输送液氨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静电引起爆炸。
7.1.11氨罐应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重点是壁厚测量,封头、筒体外形检验,防止腐蚀鼓包。储氨罐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7.1.12进行储氨设备的维护工作时,应采取符合规范防护措施,进行强力通风。
7.1.13储氨区域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储氨区域还应装防雷装置。
7.1.14储氨站区域和其它液氨的设备附近均严禁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爆易燃物品,设“严禁烟火”标示牌。在储氨设备附近,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7.1.15按防静电措施要求,定期检查脱硝系统设备的接地,管道、阀门各法兰盘之间应跨接,实现良好的电气连接,并保证有两点可靠接地。
7.1.16严格按国家有关氨气系统储存,运输,装卸的法规要求,选择的氨气运输企业必须具备有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资质;进入公司内重点防火区的车辆必须装设尾气排放防爆装置。
7.1.17电缆防火阻燃设施按照的有关要求,在电缆竖井、墙洞及盘柜的底部开孔处采用防火堵料封堵;在电缆沟进入建筑物的入口以及电缆沟内分段分支处设置防火阻燃墙。
7.1.18液氨储罐应备有温度、压力警报系统以及喷淋系统和安全阀等紧急措施,以防火灾发生。液氨卸料压缩机、氨气蒸发器及氨气缓冲槽处,均备有安全阀。在温度高需要喷水减温或氨气泄露需喷水吸收氨气时,手动开启消防水阀门,投入喷淋系统。
7.1.19装载液氨罐车固定、管线衔接前,车辆必须完全熄火、接地,并加以固锁,防止卸料时发生滑动。
7.2 预警行动
各部门根据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事件影响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应急准备,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
7.2.1 三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立即通知运行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并做好记录。
7.2.2 二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立即报告公司长,同时通知其它应急小组,并做好记录。
7.2.3 一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或公司长,值长立即报告公司长,同时通知其它应急小组,并根据情况通知政府相关应急机构,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规定,公司长、安监部、行政部应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上级公司报告,同时报告长乐市安监局等政府部门。
8. 信息报告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公司及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根据事件等级大小和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单位领导、上级公司、长乐市安监局、长乐市公安局、长乐市卫生局、长乐市环保局,有火灾时应同时报119,有人员伤亡时应同时报120。信息主要通过电公司计算机生产办公系统、网络、电话、步话机等进行报告或报警。
8.1 根据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级别,有关人员进行相应报告。三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立即通知运行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并做好记录;二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立即报告运行部主任和生产副公司长,同时通知其它应急小组,并做好记录;一级状态时,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值长或公司长,值长立即报告公司长,同时通知其它应急小组,并根据情况通知政府相关应急机构,并做好记录;同时按照规定,公司长、安监部、行政部应以三个渠道的方式向上级公司报告,同时报告长乐市安监局、福建电监办等政府部门。
8.2 报告可采取电话、网络、书面形式进行汇报。
对于较大事件,应急指挥组应在一小时内通过电话或网络报告分公司、长乐市安监局、福建电监办;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初稿,报送分公司、长乐市安监局、长乐市公安局、长乐市卫生局、长乐市环保局、福建电监办。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 公司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与中毒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 需要外部(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 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8.3 应急联系
电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为:0591-27567008,其它应急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华能福州电公司应急通讯电话表》。
9. 应急响应
9.1 响应分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针对设备与设施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重大危险源突发事件级别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本公司重大危险源氨系统危险等级划分为:
三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少量泄漏,现场班组可以立即处置。
二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较大泄漏,本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能立即处置。
一级状态:液氨罐及系统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着火或爆炸,并可能造成人员中毒伤害,超出本公司的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各部门根据监测监控数据的分析,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事件影响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应急准备,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
9.2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9.2.1发生三级状态氨少量泄漏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由当班值长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立即通知检修部主任进行处置,并向运行部主任报告。
9.2.2发生二级状态氨泄漏较大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值长或主任,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生产副公司长)宣布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立即通知相关应急操作处理组、专业应急组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
9.2.3发生一级状态氨大量泄漏着火爆炸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值长或公司长,值长立即报告公司长,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长)宣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同时通知其它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
9.2.4在处置过程中,由组长根据情况决定通知政府相关应急机构。如果发生一级状态(氨大量泄漏着火爆炸)时,或有人员中毒伤亡时,或其它需要外部支援时,应立即通知政府相关应急机构。
同时按照规定,在1小时内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向当地政府安监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报告。若事故对周边单位、群众有影响时,应同时通知疏散周边人员。
9.3响应行动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情况采取应急行动,包括召开应急会议、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组建现场工作组及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等,组长可根据情况与外部(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联系,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公司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按照响应级别和职责分工,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10. 应急处置
10.1 先期处置
运行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发现重大危险源突发不安全事件后,应立即采取可能的紧急安全措施隔离危险源、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通知现场人员及时进行避险,对受伤人员进行临时应急救治。同时,根据事件级别和发展事态,及时按照规定汇报相关领导。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800m、夜晚2300m。
10.2 应急处置
根据事件级别,由相关人员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与社会联动等响应程序,依据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如果事件发生扩大,根据事件的升级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处置策略。
10.2.1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同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如果钢瓶发生泄漏,无法封堵时可浸入水中。储罐区最好设水或稀酸喷洒设施。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10.2.2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10.2.3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10.3 应急结束
10.3.1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a)现场人员完全脱险;
b)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c)泄漏消除或得到控制;
d)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被疏散的人员处于安全场所。
一级应急响应由已启动应急响应的最高一级政府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二级、三级应急响应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0.3.2事故处理后,各部门必须对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清点,同时联系周边单位进行清点、报告。
11. 后期处置
11.1 事故处理后,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同时应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如周围环境大气、水体、土壤中含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恢复方案。
11.2 对应急处置中产生的大量废水,应按照我公司对废水处理和使用的规定,通过升压泵将废水打到废水处理池,进行无害化中和处理。
11.3 事故处理结束后,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对原有应急预案进行补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及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1.4 策划部和有关部门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保险和理赔工作。
11.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一级事故由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二级、三级事故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调查报告报属地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12. 应急保障
12.1 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建立健全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名单及通信方式(见附件1:XXX有限公司应急通讯电话表)
12.2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12.2.1公司自备专业消防队配备两台消防车,其中一台水消防车、一台泡沫消防车,以及配套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化学防护服等用品。
12.2.2在液氨区、运行部主控室备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化学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以及常规消缺工器具。
12.2.3在检修仓库等储备有相应检修用具。
(见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清单)
13. 培训和演练
13.1 培训
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教育工作,具体由公司XX部门负责。
13.2 演练
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4. 附则
14.1 本应急预案的检查评估由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奖罚。
14.2 各部门必须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熟悉、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同时要根据条件、环境的变化和经过实践后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14.3 各部门应根据本应急预案内容组织进行相关的应急演练,及时评估、完善本预案,不断提高预案的执行水平。
14.4 本预案向福州市XXXXX备案后,抄送福州市安监局、XX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
14.5 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14.6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5.附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应、适时修订)
附件1:《XXX有限公司应急通讯电话表》
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清单
附件3:氨的特性
附件4:全公司应急疏散路线图(主干道)
附件5:重大危险源液氨区监控设施分布示意图
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储存地点 | 维护检查责任人 |
1. | 水罐消防车 | 辆 | |||
2. | 泡沫消防车 | 辆 | |||
3. | 防毒面罩 | 副 | |||
4.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个 | |||
5. | 重型防护服 | 套 | |||
6. | 消防防化服 | 套 | |||
7. | 消防隔热服 | 套 | |||
8. | 防静电服装 | 套 | |||
9. | 防护手套 | 双 | |||
10. | 防护靴 | 双 | |||
11. | 护目镜 | 付 | |||
12. | 便携式测氨仪 | 台 | |||
13. | 2%硼酸冲洗液 | 桶 | |||
14. | 室外消防水栓 | 个 | |||
15. | 手推式泡沫灭火器 | 个 | |||
16.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瓶 | |||
17. | 专用扳手 | 把 | |||
18. | 密封用带 | 个 | |||
19. | 专用管卡 | 把 | |||
20. | 专用堵阀漏器具 | 个 |
附件3:氨的特性
特别警示 |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
理 化 特 性 | 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20℃、891kPa下即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溶于水、乙醇和乙醚。分子量为17.03,熔点-77.7℃,沸点-33.5℃,气体密度0.7708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59,相对密度(水=1)0.7(-33℃),临界压力11.40MPa,临界温度132.5℃,饱和蒸气压1013kPa(26℃),爆炸极限15%~30.2%(体积比),自燃温度630℃,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引起燃烧爆炸。 【活性反应】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健康危害】 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可致眼和皮肤灼伤。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20; 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30。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使用氨气的车间及贮氨场所应设置氨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应至少配备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防毒面具、重型防护服等防护器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可能接触液体时,应防止冻伤。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严禁利用氨气管道做电焊接地线。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2)在含氨气环境中作业应采用以下防护措施: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配备相应的氨气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并落实人员管理,使氨气检测仪及防护装置处于备用状态; ——作业环境应设立风向标; ——供气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应置于上风侧; ——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氨气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3)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罐远离火种、热源。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液氨气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至少5m以外的地方,并且通风良好。 (4)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氨气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防止阳光直射。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4)输送氨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氨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氨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氨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氨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液体泄漏物。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也可以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同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如果钢瓶发生泄漏,无法封堵时可浸入水中。储罐区最好设水或稀酸喷洒设施。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800m、夜晚230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