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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08日

 为加强和规范对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危害,实行分类管理,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

  二、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总经办为环境污染应急救援归口部门,总经理\生产部副总负责公司应急求援工作总指挥.  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各部门主管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三、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发生重大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应急小组职责:

  2.1 工作场所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疏散工作场所内员工.同时在半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小组,如发生人员伤亡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

  2.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事故现场。

  2.3 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2.4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向蔡家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相关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2.6 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树立环保意识,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正常生产。

  四、应急遵循的原则

  1、普及环保意识,建立群众性义务环保组织,加强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预案小组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环保知识的培训。

  2、对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3、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4、在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环境监测部门报告,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5、在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6、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后公司应在1小时内向蔡家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相关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在0.5小时内由总经理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1、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小组主要内容包括:

  1.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1.2派出有关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部门的应急指挥工作;

  1.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1.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1.5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工人返司时间;

  1.6及时向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奖励与处罚

  1.1 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1.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着的;

  1.1.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中,使公司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1.1.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

  1.1.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2 处罚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1.2.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1.2.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1.2.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1.2.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1.2.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1.2.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1.2.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七、预案管理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经公司环境污染应急小组审议通过,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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