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冶金有色金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省域经济发展,维护全省社会和谐与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高炉垮塌、中毒等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超出省辖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省辖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监管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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