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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4266人死亡

作者:人民公安报  来源:人民公安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3日

     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1月份,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19557起,同比下降6.3%。其中,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3147起,造成4266人死亡、1463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0.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3.1%、15%、25.2%和20.1%。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增加2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06410起,同比减少17760起,下降5.5%。

     分析1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明显,但事故损害后果较去年严重。1月份,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起数降幅比去年同期高10.9个百分点,但每百起事故死亡率为32.4,比去年同期高2.9,损害后果较严重。

     二是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增多。1月份,全国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7起,同比增加9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起形成反差。其中,中下旬事故上升明显,西南地区事故增量大,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是主要违法行为。

     三是春运工作启动后事故总量继续减少,但部分事故比重上升、增减幅度较春运之前有所变化。其中,超速行驶导致事故有所上升,疲劳驾驶肇事致人死亡增幅减少;公路客运事故、高速公路事故比重上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均高于春运前。另外,春运后全国雪天发生涉及人员伤亡事故较春运前增长1倍。

     近期,随着民工流、学生流的增加,高速公路、国省道流量增大,预测于2月17日至2月26日形成高峰。交管部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措施的安全距离,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不在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其他交通参与者不乘坐超员客车,不搭乘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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