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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07193起29866人死亡

作者:修宇  来源:北京晨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04日

 上周,公安部交管局发布信息称,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7193起,造成29866人死亡、12833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1亿元。虽然同比有所下降,但接近3万人失去生命,在一次次地拷问我们的交通设施、驾驶习惯、急救措施等。

  事实上,交通事故一直是困扰我国的难题之一。有数据表明,中国汽车拥有量是全世界的2%左右,而死亡人数则是全世界的20%。同时,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调查,自1987年起,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一直高居世界各国第一位。中国的致死率(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交通事故伤亡总人数之比)平均为27.3%,位于世界前几位。而日本的致死率为0.9%,美国的致死率为1.3%,远远低于中国。

  造成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的原因,可以肯定地说,大部分是因为“人祸”——各种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所引起的,而非交通工具的机械故障造成。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三个人,就有两个是由于交通违法驾驶。更具体地说,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司机的特权意识。在我国,前几年汽车作为奢侈品,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因此开车的人会感觉很“牛”。虽然这些年汽车逐渐普及,但这种潜意识却被保留了下来。相当部分司机在开车时不会考虑相对弱势的行人。我国交通事故每死亡四个人有三个是交通弱者,司机的死亡率占13.4%,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占死亡人数的45%。而在国外,交通事故死亡的人主要是司机,法国占63.5%,德国占61.4%,美国占52.4%。

  二是汽车文化的缺失。所谓汽车文化,是人类在汽车的研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习惯等。汽车文化不仅是硬件方面诸如车质、车饰等,更涵盖守法、礼让、环保、敬畏生命、绅士风度等法律、道德、习惯等文明层面的因素。相对于迅猛发展的汽车市场,我国的汽车文化相对缺失。一个佐证是,在因违法造成交通事故死亡的司机中,16至40岁的人占1/2,主要是三年以下驾龄的司机。这些接触汽车没有几年的司机,显然还没有受到有益的汽车文化的熏陶。

  三是道路设施规划问题。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公路的规划、设计、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形成脱节。公路部门只负责依照本行业的设计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公安部门则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设置的要求进行配套建设,两者由于不能同步实施和规范化管理,从而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四是事故反应机制相对落后。东京100%的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因此,东京的交通事故致死率只有0.7%。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在30分钟之内死亡的占85%。这意味着在30分钟之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能够挽救大部分伤员的生命。中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如果急救及时有效,可能少死6万多人。

  值得借鉴的是,法国汽车普及率很高,几乎每个家庭都拥有汽车。但因交通管理措施得力,法国交通事故率相对较低,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足5000人。法国政府和交管部门降低交通事故有“五大法宝”,即严格的驾照考试制度、良好的道路状况、完备的交通标志和交通信息提示、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对提高汽车安全性能的重视。这对我们似乎是一种值得学习的经验。

  有一个更吓人的数据,上个世纪全世界因交通事故共死亡2585万人,比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的人数还多!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在2004年公布的一份报告形容,中国的公路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公路。我们真是应该好好研究一下交通事故高发率的原因,并建立更好的安全机制和事故反应机制了。当然,作为驾驶员,也应该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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