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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7·18”触电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平湖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5日

2021年7月18日16时10分许,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在当湖街道明湖雅苑47号地块5幢东北角欧变低压室作业时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2万余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建设局、当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监委派员参加,市应急管理局顾建良同志任组长。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安全防范措施与整改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0443494X9,注册资本:伍仟陆佰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中,住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501室-1(实际地址:乍王公路169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等。

王*中,男,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伤亡人员情况:

饶*焱,男,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员工,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7月18日,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吕*剑、饶*阔、饶*焱等人根据公司安排,到当湖街道明湖雅苑47号地块进行充电桩电缆铺设作业,作业内容没有带电操作事项。15时50分许,饶*焱完成工作后来到5幢东北角欧变低压室,对正在欧变低压室附近作业的饶*阔讲,自己要到欧变低压室内去封堵前几天作业时没有封堵好的电缆孔。之后饶*焱用自备钥匙开锁进入欧变低压室作业。16时10分许,饶*阔完成手头工作后,发现饶*焱斜坐在欧变低压室过道地面,已无意识。饶*阔将其拖出欧变低压室进行心肺复苏,发现其右侧太阳穴位置有一电击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员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饶*焱被送至平湖市中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

(三)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当湖街道明湖雅苑47号地块5幢东北角欧变低压室内。

事发欧变低压室向西开门,长4米、宽2.5米、高2.9米,处于锁闭状态;后经当湖街道供电所工作人员开门后,可见欧变低压室处于通电状态,过道上散落着电缆防火泥和开箱门的工具;铜排B接头上沾有人体毛发。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善后处理费、商业保险等)人民币202万余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饶*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进入带电的欧变低压室进行电缆孔封堵作业,头部碰到铜排接头后触电。

2.间接原因

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王*中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事故性质

本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别:触电。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饶*焱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时触电,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

2.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王*中未按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平湖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大整治,参观一次应急宣传教育体验馆,确定事故发生日为企业安全生产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并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各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类似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并将本起事故的经过、原因通报给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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