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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换灯管触电伤亡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5日

【事故经过】
工程队混凝土一班班长历某某(临时工)根据工作安排,与本班组其他四名职工到引水洞! 号支洞内进行混凝土回填前的清理工作。* 时#$ 分到达工作面,他叫组员方某某打开排风扇并从已回填混凝土面上取来照明碘钨灯。
当发现该灯管已坏时,自己返回地面,到本队职工严某某的宿舍找来灯管和螺丝刀,又回到洞内,在进人工作面时,由于堆放了许多毛石,行走不便,就直接从水坑中涉水到工作面,此时,其裤脚、解放鞋均已湿透:在动手换灯管时,右手无名指、中指背部触电,面朝上倒地,经抢救无效,于* 时%$ 分死亡。

【事故原因】
!" 直接原因:非电工人员带电作业,且裤脚、鞋子均湿透,形成导电回路。
#" 间接原因:
!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洞内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且无触漏电保护措施。
"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不够。
$" 主要原因: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
【预防措施】
!" 洞内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固定在洞壁上。
#" 洞内其他用电设备要安装触漏电保护装置。
$"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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