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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安全措施,滑跌触电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6月19日

  事故名称:触电。

  发生日期:1960年7月1日。

  发生单位:山东某厂。

  事故经过:一名工人踩在长凳上修理电解槽盐水漏斗时,因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不慎从凳子上跌下,脚踩在水沟里,而前胸靠在无防护装置的西门子电解槽联槽线上,触电死亡。

  原因分析:未采取安全措施,滑跌触电。

  教训:在电解车间进行日常维修等操作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需有要有后备救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加强对安全操作的学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修理或检修现场需有可靠的安全防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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