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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两人触电重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经过:

一九八六年八月五日郑州供电局35kV峡曹线计划全线停电清扫瓷瓶,10点34分峡曹线停止运行解除备用,工作负责人曹××到峡窝变电站控制室办理了开工许可手续后即向工作班全体成员(9名)宣读了工作票的内容。接着曹和逯××一起到峡曹线1号杆(变电站出线第一级杆)监护逯××登杆验电挂地线,并发了“工作任务卡片”(注有线路名称、杆号、检修人、时间等),逯××清扫1号—4号杆,姚××清扫5—8号杆。曹乘车带领其他人员到中间地段,该段有一条110kV绝缘等级的线路(实为峡曹线35kV运行已有多年)和一条35kV等级的线路(实为运行中的峡广线用户管理的线路)相距50米。工作负责人曹××把35kV的线路当作已停电的峡曹线,汽车停在两条线路中间,曹先后到20号杆和19号杆处查看杆号,但没走近仔细核对,只凭电压等级就确认为是峡曹线,依次分配了上杆任务,发了“任务卡片”。12点左右18号杆上的刘××和25号杆上的岳××触电坠落致重伤,岳上肢已截去,住院治疗。其他同志(除逯、姚外)有的未找到杆子,有的虽然误登上杆但有怀疑而未工作,才避免了一次群伤事故。

二、主要原因:

1、工作负责人不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监护制,一人清扫3~4级杆塔,无人监护。刘××工作前不验电,自己也不坚持。31号杆,末尾一级未挂地线就开始工作,使工作票上所要求的措施流于形式;

2、不能认真贯彻落实该局制订的防止误登带电设备的措施,如不携带半导体微型验电器,杆前不核对工作“任务卡片”。

3、责任心不强。思想麻痹、警惕性不高,这样的由工作负责人把整个工作班大多数人带错工作地点是少见的,是失职行为。

4、人员素质差(文化素质和技术素质)。有的同志把“光”字误认为“床”,有的不认识“光”字,产生了怀疑,又不进一步弄清还是上杆了。多数工作人员在峡曹线上工作过二次以上,但对该线路还不熟悉,有的找不到杆位。

三、反事故对策:

1、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根据安全规程规定,线路工作一定要执行监护制度,各单位要制订出监护制度的具体办法贯彻落实。

2、对线路杆塔名称、设备编号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明显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标号醒目正确。

3、在监护的前提下,可采用给工作人员发“工作任务卡片”的制度,上杆前“卡片”线路名称与杆号核对无误后方可工作。

4、配备必要的有电监测用具,如半导体微型收音机式验电器,手表式验电器,同时要加强管理,定期检验确保完好。

5、坚持工作前验电制度,对于35kV及以下电压要使用高压验电笔,不准采用绝缘棒放电式验电、高空作业要系安全带,现场人员要戴安全帽,禁止高空往下扔物,以免砸伤人员。

6、推行工作地段挂地线制度,除停电线路出线端挂地线外,对有可能返送电的线路末端也要验电挂地线,同时为安全起见,要求在工作地段增挂地线,以能使工作人员看得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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