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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昌泓商住楼街面房“6·9”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9月24日

2023年6月9日10时53分许,在二连浩特市昌泓综合3#楼01011#、3#01012#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拆除隔墙时发生一起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二连浩特市昌泓商住楼街面房“6·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及专业人员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发生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及防范措施建议。

一、工程及相关人员情况

(一)工程“发包”单位

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驿信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5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属于国有独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1MAOMXD1N7R,公司法定代表人孙进勇,办公地点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锡林街北.诚信路西0722号。

业务范围: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代理记账;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房地产评估;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划设计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电线、电缆经营;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低温仓储。

(二)工程内容

驿信公司拟租赁芦豹(出租代理人芦跃)在恐龙大街北、建设路西昌泓综合3#楼01011#、3#楼01012#房屋进行室内改造装修,装修完毕交付给二连浩特市邮政公司作为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使用。

(三)“发、承、分包”工程情况

驿信公司董事长孙进勇口头将室内改造装修工程“发包”给李怀英,李怀英不具有“承包”工程相应资质条件;

李怀英将部分拆除工程“分包”给李鹏,李鹏不具有承揽工程相应资质条件;

(四)“承、分包”人员情况

1、工程“承包人”:李怀英,男,51岁,现住址:锡林浩特市,职业:无。

2、工程“承揽人”:李鹏,男,34岁,现住址:二连浩特市,职业:无。

3、现场管理人员:郝俊,男,59岁,现住址:二连浩特市,职业:无。

4、临时雇佣人员(拆隔墙):宋润毛,男,57岁,现住址: 二连浩特市,职业:打零工。

5、临时雇佣人员(拆隔墙):吕贵军(死者),男,55岁,现住址: 二连浩特市,职业:打零工。

(五)房屋结构情况

事发建筑物为五层框架结构,房屋坐落于恐龙大街北、建设路西昌泓综合3#楼01011#、3#楼01012#,事故主体房屋为混合结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3#楼01011#房屋建筑面积为276.58㎡、3#楼01012#房屋建筑面积为204.56㎡。

房屋所有人为何利荣、芦豹共同所有(二人为夫妻关系)因何利荣、芦豹长期在俄罗斯经商,房屋日常管理、租赁等事务由芦跃具体负责(芦豹和芦跃为兄弟关系),使用期限为2038年06月30日止。

事故发生前,3#楼01011#一层与3#楼01012#一层成连通状态,连接处为一扇高度约1.8米、宽度约2.4米的门状通道,位于两套商品房中间的隔墙东侧,隔墙长度约为6.38米、高度约3.9米、厚度约0.2米,由20(cm)厚的空心砌块砌筑而成。3#楼01011#房北侧中间部位有通往二层楼梯一处,3#楼01012#房北侧中间部位有通往二层楼梯一处,隔墙与3#楼01011#房楼梯有约30cm空隙。

图片1

二、事故主要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主要经过

驿信公司计划租赁二连浩特市恐龙大街北、建设路西昌泓综合3#楼01011#、3#01012#房屋进行装修改造。2023年5月17号,李怀英得知此事后,联系驿信公司董事长孙进勇咨询相关事宜,并与孙进勇口头约定,由其完成昌泓综合3#楼01011#、3#01012#房进行装修改造工程。随后,李怀英将装修改造部分工程“分包”给李鹏,李鹏雇佣郝俊负责装修现场的技术指导、雇佣工人、现场指挥等事宜。

5月26日-28日,郝俊和其雇佣的2名工人,对3#01011#一层、3#楼01012#一层的房屋吊顶、灯具、木质隔断墙等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停工。

6月8日,郝俊和其雇佣的2名工人,对3#01011#二层、3#楼01012二层#的房屋吊顶、灯具、木质隔断墙等进行拆除。

6月8日晚8时,李鹏告知郝俊,明日雇佣工人拆除3#01011#一层与3#楼01012#一层之间的隔墙。

6月9日6时30分许,李鹏委托郝俊以600元人民币价格,在万国御都零工摊雇佣吕贵军和宋润毛,拆除3#01011#一层与3#楼01012#一层之间的隔墙。6时40分许,吕贵军和宋润毛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拆除前准备工作。郝俊叮嘱2人自上而下拆除,随后吕贵军和宋润毛安装好脚手架。7时许,吕贵军和宋润毛开始自上而下、从东往西,使用大锤开始隔墙拆除工作。10时许,吕贵军和宋润毛将隔墙拆至东西2米长、离地约1.7米处,2人暂作休息,休息完毕后2人将脚手架移开,开始交替从通道门处由东向西拆除剩余隔墙。10时52分许,宋润毛在3#01011#一层东侧清理拆除墙体废砖块,郝俊听到“咚咚”的声音,立即前往查看,看见吕贵军跪在3#01011#一层北侧楼梯踏步上(面朝西、背朝东)使用撬棍,采用掏掘方式对3#01011#一层隔墙底部进行拆除,遂口头制止,吕贵军未予理睬,郝俊便返回3#01012#房屋。10时53分许,剩余隔墙由北向南突然倒塌,吕贵军被倒塌墙体压在3#01011#一层北侧楼梯第三踏步处。郝俊、宋润毛见状立即开始施救,施救无果后,郝俊于10时57分拨打119报警电话,于10时59分拨打120电话,于11时15分拨打110报警电话。

(二)事故报告情况

2023年6月9日10时53分许发生事故,10时 57分,郝俊在现场拨打119救援电话。

6月9日11时05分,二连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向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

6月9日11时08分,二连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向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

6月9日11时11分,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向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

6月9日12时50分,二连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向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479-8110014)报告事故。

(三)应急处置情况

2023年06月09日10时57分,二连浩特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电话:15947199922)报警称:位于昌泓商住楼融源生活超市内墙体倒塌导致1名人员被困。

11时02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了解到,一名人员在楼梯台阶处被倒塌的墙面埋压。11时10分,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液压顶撑器材将被困人员救出,交由120处置。

2023年06月09日11时7分“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经查,吕贵军颅面部严重变形,无生命体征。11时11分,宣告吕贵军死亡。

公安部门11时15分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警戒、勘察和调查走访工作。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伤亡人员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

伤亡人员信息表

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址伤亡情况
吕贵军汉族152626196710265416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南六街坊05003号当场死亡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2023年6月9日施工期间,吕贵军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按照《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3.5.14规定,在拆除墙体时采用底部掏掘方法违规作业,导致墙体倒塌,被墙体砸中,造成死亡。

(二)间接原因

1、驿信公司董事长孙进勇口头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承揽工程资质的李怀英,疏于管理,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李怀英系工程“承包人”,无相关资质“承包”房屋改造装修工程,又将房屋拆除装修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承揽工程资质的李鹏,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李鹏系工程“承揽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配发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组织制定拆除作业施工方案;未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郝俊系现场管理人员,未监督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未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从业人员违规作业,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二连浩特市昌泓商住楼街面房“6·9”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责人员1人

(二)刑事处理人员2人

(三)追责问责人员1人

(四)行政处罚1人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二)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二连浩特市驿信城乡发展建设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工程承发包行为,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无资质、挂靠或者借用资质承揽工程。

二连浩特市昌泓商住楼街面房“6·9”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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