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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许家河水库仓库火药爆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86年3月2日5时,许家河水库仓库危险品存放不当引起爆炸,造成死亡10人,受伤10人。

3月2日5时,许家河水库仓库突然起火,正当职工和驻地农民准备救火时,突然发生爆炸,死亡10人,受伤16人。强大的冲击波摧毁了大片的房屋,88间房屋变成废墟,水库办公室、库房、机房夷为平地,烧毁大片麦地,引起电线起火。

二、事故原因分析

该仓库管委会违反规定储存爆炸品,在办公室后院不到100平方米库房的楼上存放硝铵炸药500千克,雷管5000余枚,导火索4000米以上,同时存放棉花4000千克。棉花与炸药、雷管距离不足1米,库房距农宅7米,库内电器为非防爆型,电线老化,导体裸露。这次事故就是由于库内配电盘漏电,产生火花,引燃棉花,引起雷管、炸药爆炸。

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1.存放爆炸危险品的仓库电器照明、线路、安全距离等必须要符合安全设计规范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仓库不得存放爆炸危险品。

2.要按单品种专库存放或分组存放规定存放爆炸危险品,不同类的产品不得同库存放。雷管、炸药绝对不能同库存放。纸张、棉花等易燃品不得与爆炸品混存在同一库内。

3.在发生爆炸危险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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