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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作废】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文档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TSG R0003-2007
替代情况: 被 TSG 21-2016 替代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2007-01-24
实施日期: 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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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9年12月08日

第二十九条  简单压力容器外观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焊接接头表面质量;

(二)母材表面的机械损伤情况。

第三十条  简单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耐压试验压力,Ph=1.5P(式中P—简单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MPa);                    

(二)试验介质一般为洁净水,试验时,应当排净滞留在容器内的气体;

(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其耐压试验应当以不超过0.1MPa/s的升压速度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时间不少于30秒;

(四)奥氏体不锈钢制简单压力容器用水进行液压试验时,应当严格控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试验合格后,应当立即将水去除干净;

(五)耐压试验时,简单压力容器壁温和试验用介质温度不应当引起容器的脆性断裂,试验用介质的温度一般应当不低于5℃;

(六)简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耐压试验安全。

第三十一条  简单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的合格要求如下:

(一)无渗漏;

(二)无肉眼可见变形;

(三)无异常响声。

第三十二条按试验方法设计的简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在制造过程中,应当进行爆破试验;按计算方法设计的简单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射线检测。

第三十三条 简单压力容器爆破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对接焊接接头采用自动焊的简单压力容器,按批抽1台容器进行爆破试验;

(二)对于达不到规定批量的,或采用手工焊接的,在每个焊工每天焊接的简单压力容器中,至少抽1台容器进行爆破试验;

(三)爆破试验在室温下进行,加压速率不应当超过0.1MPa/s;

(四)爆破试验前应当测量筒体的实际厚度 、中部的周长。试验时先缓慢加压至5倍设计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分种,确认无泄漏后卸压至压力为零,测量中部周长,再缓慢加压直至容器爆破;

(五)按照第三十四条的公式,计算周向永久变形率。

第三十四条  简单压力容器周向永久变形率公式计算如下:                                                         

100 

  式中:C—钢板(钢带)负偏差与加工减薄量之和,mm;

       Rp0.2—材料在室温下的标准屈服强度规定值的下限,MPa;

      Rp0.2a—材料在室温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MPa;

     Wa —试验后筒体中部的周长,mm;

     Wo —试验前筒体中部的周长,mm;

       δa—试验前筒体的实测厚度,mm;

       δn—筒体名义厚度,mm。

 第三十五条  简单式压力容器的爆破试验的合格要求如下:

(一)周向永久变形率不超过1;

(二)爆破压力不低于5倍的设计压力;

(三)无碎片产生;

(四)破口起裂点不在焊接接头。

爆破试验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容器中再抽取2台容器进行复验,2台均合格后则该批合格。

爆破压力达不到要求的,可以降级使用,否则该批应当报废。

第三十六条  简单式压力容器的射线检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对接焊接接头采用自动焊时,调整焊接工艺后,应当对产品进行射线检测,至少1张底片;

(二)制造过程中,每批简产品至少抽一台进行射线检测,日产量不足1批时,也必须抽一台进行射线检测;

(三)产品达不到规定批量,或者对接焊接接头采用手工焊接,在每个焊工每天焊接的产品中,至少抽1台产品进行射线检测;

(三)射线检测位置包括交叉焊缝的纵焊缝,每台产品的射线检测长度不得小于200mm,单台产品焊缝长度小于200mm的,射线检测长度为全部焊缝;

(四)射线检测按JB4730进行,射线底片质量等级不低于A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五)射线检测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中再抽取2台进行射线检测,2台均合格后则该批合格。

(六)经复验后仍不合格的简单压力容器,应当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射线检测,射线检测的位置包括交叉焊缝的纵焊缝,合格要求与本条第(四)项相同。

第三十七条  直径小于400mm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表盘直径应当不小于40mm。

第三十八条  简单压力容器出厂前,制造单位应当在设计确定的明显部位安装简单压力容器铭牌。铭牌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名称和制造许可证编号;

(二)产品名称和编号;

(三)制造日期;

(四)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五)推荐使用寿命;

(六)工作介质。

制造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竣工图(复印件)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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