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华北有色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专题技术论证,结合了近年来有关新规范的使用和新技术的应用,征求了生产、科研、设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矿区工程地质勘探,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评价,矿山防治水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其他专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报告编制提交要求等。